文/陳穎青
上次我問這種問題,是三年前史蒂芬金在網路上賣電子書那回,他直接跨過出版社和書店,賣書給終端讀者……周末在家不小心翻到年初的出版家周刊,有一則舊聞竟然讓我漏掉,本期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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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普書,厚一、一七九頁,定價四四‧九五美元(合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而且是作者自費出版的。你猜這書的命運將如何?它能賣嗎?讀者買得下手嗎?
答案是它不但能賣,而且賣得很好,不但賣得很好,而且還是亞馬遜書店排行榜的冠軍。這一本「新品種科學」,由作者沃夫蘭(Stephen Wolfram)在二○○二年五月自費出版。上市第一周就衝上了亞馬遜暢銷榜第一名(沒錯,是第一名),一個月後又上了紐約時報的全國延伸榜第十六名。總計到今年年初,這本書已經加印三次,實銷數量接近二十萬冊之多。周刊編輯驚嘆之餘,稱之為「自助出版的成功典範」。
表面上看,這毫無疑問是一本「奇蹟式的暢銷書」,又是科學理論,又是作者自印出版,全書超過一千多頁,定價幾乎比主流書貴上一倍;所有不利的因素都湊在一起了,如果沒有奇蹟,怎麼會暢銷。
不過細看卻會發現,此書的銷售結果,一點也稱不上奇蹟,它其實是苦心經營而來的。
首先是作者。此人可不是等閒之輩,他二十歲就拿到物理學博士,二十一歲就成為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最年輕的得主,然後改行從商,用他著力最深的理論(細胞自動機演算法。這是啥?呃,你別問我吧),創辦軟體公司,結果公司賺了大錢,他自己也躋身富豪之林。
這麼一號人物如果要出書,理論上各大出版社應該爭相搶奪才對,怎麼會淪落到要自費出版呢?起先我猜麻煩可能出在那個一千一百多頁的篇幅上。
不過回頭追蹤去年的出版新聞,才知道此書其實命運多舛。沃夫蘭早在一九八九年就開始寫作計畫,可是年年難產,成書之日遙遙無期,前面等不及,先解約走人的是愛迪生衛斯理出版公司,接下來等不及,又解約走人的是自由出版社。
沃夫蘭卻一點也不急,他不斷發展理論,把適用範圍擴充出去,從物理、數學一直延伸到哲學、經濟學、機器人學甚至神學;只要有新發現,他就寫進書裡──這就是為什麼最後成書會變成一千多頁的原因。
就這樣時間走過了九○年代,進入二十一世紀,他看見亞馬遜誕生了,茁壯了,他開始想,既然許多科學書讀者都已經上線了,也許自己出書也是個好主意,省得不斷跟出版社簽約,又不斷解約。於是他找來自由出版社前任公關總監,外包此書的行銷宣傳專案。
公關總監知道單靠宣傳不能成事,又找來前哈波柯林斯業務副總擔任發行顧問。這樣子,一票資深專家共同籌畫了此書的發行戰略。例如那個極具「衝榜企圖」的五萬冊首刷量,以及在新書宣傳期,綿密推動的公關、演講、延伸教學計畫等。
五萬本的首刷發行量,表面上看不過就是決定一個數字而已(你若不決定,印刷廠也會追著你做決定),但裡頭其實充滿了奧妙。
為什麼是五萬,而不是五千?本報上期(美國暢銷書排行榜分析)已有說明,印五千本絕不可能成為全國暢銷書,想要衝榜,沒有四萬以上的印量是不可能的。這個「行業內的祕密」若沒有業內專家操盤,不會出現在沃夫蘭此書的發行計畫上。
敢下五萬本的決心,除了膽識,另外還要財力。以一般書直接成本(版稅不算)占二十五%計,這五萬本書將需要五十六萬美元的資金,合台幣將近二千萬元。這個金額對已經成為有錢人的沃夫蘭當然不難,但是其他普通人若想靠自助出版,來實現暢銷作家夢,這可就是其高無比的門檻了。
最後是五萬本書的發行作業。若你沒打進業內現成的交易體系,別說五萬本書,連五百本你想發也很難發得掉。你貿貿然印出一本書,然後打電話問書店要不要進書,書店是理也不理你的(這是效率問題,為一本書建立一個供貨廠商帳戶,光是進退貨、會計帳務就會搞死人)。公關總監為何還要請來業務老將,原因就在這裡,不然邦諾書店、邊界書店豈能輕易接受隨便人愛發書就發書?
這就是一本「自助」出版的暢銷書背後所動用的資源。沃夫蘭做了這些事,因而使他的書賣出漂亮的成績,那麼,我等出版社中人,是不是該馬上就警覺到以下的問題:
出版社還有存在的價值嗎?以後作者只要跟通路直接打交道就好了,還需要出版社嗎?
上次我問這種問題,是三年前史蒂芬金在網路上賣電子書那回。史蒂芬金比沃夫蘭更狠,他直接跨過出版社和書店,賣書給終端讀者,「所幸」他的實驗最後以失敗告終(詳情請看這篇報導)。現在沃夫蘭的案例,顯然是對出版社的存在價值更嚴厲的挑戰;不只因為他是成功的,更因為他的成功裡,有書店的角色,而沒有出版社。
我煩惱了許久,現在把想法整理下來。
沃夫蘭的例子雖然奇特,卻不是唯一的,事實上台灣就有類似的情況。劉墉的書,早期就是自費出版的(現在他自己成立出版社,自己的書自己出)。
我的簡單結論是,出版社所作的事情,有無可取代的價值。如果你不想跟出版社合作,想自費出版,你就得自己去做那些事。那些事不會消失,總得有人做,若有人想省略,唯一的結果就是那些書即使印出來,最後也會堆在你家客廳裡發不出去(我親眼看過這種事)。
如果做了跟沃夫蘭一樣的事,除了沒有出版社的名義之外,你跟一家出版社大體上也沒什麼差別。所以周刊編輯的讚美,頗有誤導之嫌,沃夫蘭實在不能算是自助出版,他只是改造自己的軟體公司,成為沒有出版社之名的出版社而已。
所以我們不必擔心出版社是否會消失,我們要擔心的是,下回如果有人送上厚達一千一百頁的書稿,我們可認得出來,那也能是某本暢銷書的前身?
當然我們更應該捫心自問,身在出版社,我們做的事情,從編輯、行銷到發行,有比沃夫蘭這個門外漢更高明嗎?沃夫蘭的例子,讓我們重新反省,在整個出版產業鏈中,「出版社」真正的核心價值到底是什麼。這一堂課應該是每個出版人必修的學分。
【新聞來源】Publishers Weekly
【本期關鍵字】出版社、核心價值、發行、行銷
【錯字更正】上期倒數第五段,「若吾心信其不可行(不會暢銷),則通常就是市場鐵率。」鐵率應為「鐵律」。謹向大家致歉。唉,校對真是永恆的考驗。
‧若有任何看法,歡迎跟作者聯繫溝通。
作者信箱: ycchen@ci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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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兒註──
這是幾個月前從網路上download的文章
十幾年前,我開始養成觀察成功的公關行銷案例習慣。離開職場之後,只純然當成一種興趣,偶爾看到時會特別留意一下。我不在出版業工作,但覺得這篇文章很有趣,提供對書對出版有興趣的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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