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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數位化 業者盼政府給誘因 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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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2-02  中國時報 【李盛雯/台北報導】

     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度落後,業者被批評不積極作為,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理事長簡仁德表示,我國數位化程度若將頭端和雙向網路納入,事實上數位化程度並不低,幾乎百分百,但到底是計算機上盒還是寬頻電視則有待商榷。問題出在內容,若有好的內容,消費者怎會不想看?消費者要有「拉力」,才能推得更快。

     簡仁德強調,頭端和雙向都準備好了,關鍵是政府加強宣導、業者更加努力並增加好的內容。「一開始會比較慢,等到動能累積、水到渠成時,速度就會很快。」他認為不是沒有機會如期達到政策目標。

     有廣法修法進度不如NCC預期,簡仁德認為,廣電三法爭議多,問題不在法規,而是如何在公平競爭外,營造有利產業發展的友善環境,提供業者獎勵措施和投資誘因。個別業者不要只看眼前利益,應思考如何把餅做大,長久來看才能成功轉型,賺到更多利益。NCC並不是沒有棍子也沒有胡蘿蔔,後院裡的胡蘿蔔多著,隨便放出幾顆,相信業者就會有所回應。

     傳播學者前立委雷倩(現任蔚藍集團主持合夥人)從學術、政策和產業面綜合分析,我國有線電視是完全由民間出資而非政府興建的網路,係屬人民之財產,雖為特許行業NCC亦不應輕意用公權力強制業者配合政策。民主國家政府和人民財產間有一條明確界線,不可輕易逾越。從主管機關和產業關係來看,NCC組織法通過後,因政黨惡鬥致使其後並未完成NCC作用法,導致NCC目前行使職權悉依內規,任意性過高,帶來產業發展不確定性風險。此外,為因應數位匯流,NCC成立後原應先制訂通訊傳播基本法(蘇永欽任內曾送立院但未及審查),現在母法未立即預備修訂廣電三法,恐生掛一漏萬之流弊。

     雷倩分析,除了政府興建網路的國家(如中國大陸)以外,全世界的政府促進數位化,做法都是提供誘因鼓勵民間業者投資,附代課以達成普及率之任務。例如容許費率及產品交叉補貼、產業賦稅部分專款專用、和政府直接補貼弱勢偏鄉,以達成「完全近用」弭平數位落差。

     雷倩說,NCC認定的機上盒是一種客戶端的器材(CPE)概念,真的要達到75%的目標以台灣業者的實力並不難,在這個重要的關鍵時刻,NCC的執法任意性應降低,政策確定性和合理性應提高,才可能在「政府不出錢、消費者不出錢」的前提下,達成國家發展目標。


台長: 台股投資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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