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開端是和兩位女性朋友去台北公館周邊的店〔巴黎公社〕聊天,以安全為考量 (需要深夜騎摩托車回家) ,事先說好,我只能點茶來喝。我卻在離去前,一口氣乾了一杯八分滿的台灣啤酒。
在三人東南西北交談時,坐在面對其它客人的朋友,她有三次以上看見某男走過她面前觀看我們談話。即使我不知道也沒看見朋友指的是那一位人士,為了解除她的不安,我說也許他是服務生,想察看我們有什麼需要吧。這家店的特色,會使純客人或像我第一次來,是分不出誰才是老闆或是服務生,連熟客人也可以變成服務生,老闆還會和原來不認識的客人同桌聊天。
然而是我猜錯了,他會不時走過來看我們談話是因為他認錯人了,他以為他和我曾經見過面。
我常覺得上帝是最愛惡作劇的,喜歡作弄人類來增添祂生活的樂趣。如果他的記憶裡真的曾經看過我,我心想:是上帝藉這個錯覺,好讓他回想起他沒有做完的功課。
事實上,早在約莫十三年前,我就知道他了,是透過我的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還在六年前將他送給她他出的書送我,現今他的名字也漸漸可以在台灣許多刊物上看見。所以,雖然那天我是第一次見到他本人,但是我對他並不陌生。
他不斷地由我故意留下的蛛絲馬跡裡,終於尋找到我朋友的名字與朋友的朋友的名字,接著他起身又去拿第三瓶台啤,而我們也起身欲離去。最後,他倒給自己一杯滿滿的酒後,也倒了一杯八分滿的給我,我一口飲盡後告辭說〔後會無期〕。夜深,騎著摩托車在我分不清楚東西南北的台北城裡,腦中滯留不去他不發一語地陷入他自己幾些年前的回憶潮水裡的影像。如今,我回到巴黎租屋,無意間看見書架上他的那本書,再度想起那幕影像。
以前也常有人對我說曾經看過我,我會立即回答有或沒有。就是這樣奇怪,我終究沒有誠實告訴他,我們根本不可能曾經見過面,也沒有留下我的名字與背景,更沒有打算告訴我的朋友這件事,因為我覺得這是上帝跟他搞的鬼,「我是誰」對他而言根本不重要。
200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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