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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1 09:39:38| 人氣487|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播安樂死紀錄片 英電視台挨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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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授愛華特在瑞士協助自殺診所「尊嚴」邁向死亡的紀錄片畫面。(美聯社)


播安樂死紀錄片 英電視台挨轟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1/today-int1.htm

〔編譯鄭寺音/綜合報導〕英國天空電視台十日播出一名大學教授在協助自殺診所中邁向死亡的紀錄片,引來反安樂死人士大加撻伐,不過教授的遺孀表示,他們夫妻倆都希望世人能因此正視死亡、思考死亡,讓丈夫垂死過程被搬上螢幕,她並不後悔。

美國籍、居住在英國北約克郡的五十九歲退休教授愛華特,罹患運動神經元疾病五個月後,健康狀況急速惡化,需要呼吸器協助呼吸,吞嚥也漸漸出現問題。愛華特預見自己即將全身癱瘓、喪失語言能力,不願餘生成為一個活死人,決心自費約台幣十四萬,前往瑞士安樂死公司「尊嚴」(Dignitas),請求協助自殺。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這天,愛華特準備步向死亡,他先與結縭三十七年的妻子瑪莉深情告別,「我愛妳,親愛的,我好愛你」,瑪莉則回給他深深一吻,「一路好走,我會再看到你的」,接著,愛華特在醫師的協助下,就著吸管喝下一杯飲料,在他喝的同時,牙齒會啟動計時器,四十五分鐘的時間一到,維生器將自動關閉。

在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的樂聲中,計時器緩緩啟動,數分鐘後,愛華特漸漸失去知覺,瑪莉在一旁握住他的手,陪他走過最後一段路,接著,就是一陣響亮的嗶嗶聲,呼吸協助器關閉。「尊嚴」公司醫護人員檢查愛華特頸部的脈搏說:「他走了。」

意在爭取生命自主權

這是英國電視台首度播出病患接受協助自殺的過程,紀錄片由加拿大籍奧斯卡得主札瑞斯基執導,影片中愛華特說:「如果我選擇活下去,那就是選擇痛苦,而非結束這段旅程、開始另一段,我不能冒這個險,讓我們面對這件事:你完全癱瘓、無法言語的時候,要如何讓人知道你在受折磨?這樣可能生不如死。」他在死前三天表示:「有人會說,自殺不對、上帝不允許。但如果有人想奪去自己的生命,顯然他們是覺得那樣做有理,我這一生活得還不錯,我認為我可以一鞠躬,說:『感恩,這一生很有趣,我會再走這一遭。』」

反安樂死人士批推廣自殺

不過反安樂死人士可不這麼認為,抨擊這無異於推廣協助自殺。「支持生命聯盟」的羅勃茲表示,在電視上播出這種東西,不僅讓人難過,也很危險,「之所以說難過,是因為自殺很讓人不捨,之所以說危險,是因為這樣可能引人模仿」。

札瑞斯基表示,執導此片,是他二十六年導演生涯最困難的時刻,他也堅稱:「我想讓這部片子引起爭議,我要讓大家激烈辯論。」瑪莉則說,他們夫妻倆之所以想分享這段歷程,是想讓世人思考死亡、討論死亡,她不後悔把先生垂死過程搬上螢幕,因為這是他們夫妻的希望。

目前瑞士不允許安樂死,但法律允許在非出於牟利的情況下,可以協助他人自殺。其他允許協助自殺的歐洲國家包括盧森堡與荷蘭,荷蘭還允許自願安樂死,比利時也允許安樂死。

 


小檔案/瑞士安樂死公司「尊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1/today-int1-2.htm

(編譯張沛元/資料來源:英國每日電訊報)

創立於一九九八年,迄今已協助約九百名久病厭世者了結餘生,其中包括至少一百名英國人。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件英國人自殺案件被控以刑事罪名,大多數以遭警方調查結案。目前瑞士不允許安樂死,但法律允許在非出於牟利的情況下,可以協助他人自殺。

「尊嚴」公司工作人員以義工之姿提供「服務」以確保沒有利益衝突。此外,為避免引發爭議,該公司也堅持病患闡述希望該公司協助自殺的意願。

意圖尋死的病患會被送至位於蘇黎世的一棟公寓,該公司在此提供病患抗嘔吐藥物,然後是毒藥巴必妥酸鹽;房內一隅所架設的攝影機會記錄下病患自行服藥的過程,作為自殺過程並非由該公司人員執行的證據。

瑞士國內對「尊嚴」公司出現反對聲浪,因為許多人不希望瑞士變成自殺觀光的目的地。

 

台長: 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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艼.M
其實我覺得安樂死不是什麼壞東西
有時候安樂死對他來蔣氏種解脫,但不該是自殺
也不是該播在電視上的東西
2008-12-11 17:35:25
版主回應
我強烈支持〔得了不治之症可以選擇安樂死〕,希望台灣早日立法使安樂死合法化。

我反對為了其他的原因自殺,尤其嚴重唾棄為了失戀而自殺。
2008-12-12 07:57:35
Justy
我也看了這個。。。@@

不知道自己站在哪邊
可是我絕對沒辦法親眼看著深愛的人死去
2008-12-12 02:52:55
版主回應
並不是只有安樂死才會死
走路坐車都有可能被撞死
2008-12-12 08:02:27
艼.M
是我我會安樂死
第一我不想身體爛爛的走,至少我還想簽器官捐贈
第二與其很痛苦的死翹翹我不如沒感覺的死翹翹
第三與其苟延殘喘的活下去乾脆早點回老家比較和我意
大概是這樣子-ˇ-
2008-12-12 17:29:55
版主回應
真不知道是誰發明的加護病房,光是使病人和家屬隔離,使病人陷於孤單無援的恐懼中,發明人就該死!再加上插管等等不但使病人身体受盡痛苦折磨,並且使病人不能說話,等於死了!

人一旦進入加護病房,真正生不如死!逃也逃不出來!
有的還把病人綁起來,比囚犯不如。

我發誓我要〔與加護病房對抗〕,我寧可死在荒山野外,我絕不住進加護病房。

每個人都該有權決定自已的死亡方式。
2008-12-13 06:54:10
(砂子)
我照顧得癌症的老爸~
看到他那麼痛苦
那麼無助~我們只有躲在他
老人家看不到的地方大哭
天呀
我沒辦法讓他早走
嗚~嗚~
2008-12-13 00:32:54
版主回應
你當然不能替他決定早走或晚走,家屬不能越俎代庖。
當事人應該自已有權決定要不要選擇安樂死?
但是這個權利目前被政府和醫界剝奪了,我們應該索討回來。
2008-12-13 07:08:50
李寧兒
我支持人有選擇安樂死的權利
那天和好友討論到這個話題
結論就是
政府和醫界甚至是宗教界
都過度干預人類對生命的自主權
而這其中
有許多的醫療行為
並非基於宗教所謂的愛
往往只是基於商業利益
若哪天我病得毫無生命尊嚴
為何不能讓我選擇有尊嚴的離開這世界
別以宗教說服我
生老病苦是生命必須走完的一個完整課程
我只是不解
出生不是我的選擇權
為何連死亡的權利都要完全交給老天
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
能不能有部份是由病人自己來決定
2008-12-13 18:23:51
版主回應
是啊,讓患了不治之症的病人、選擇自己所喜歡的死亡方式,又不會妨礙到別人,政府、醫界和宗教界不該管太多了、剝奪這最後的人權。

我是沒有信任何宗教,所以宗教影響不到我。
2008-12-14 09:28:5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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