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說車禍事件吧。
話說,當我興高采烈的往可可媽家邁進,近在咫尺,真的只是咫呎,
我被一台非常非常非常冒失的車子給撞了。
當時我最火大的內心話就是,「現在是怎樣,我幾乎已經開始要準備停車,去管理室換證,搭電梯,十分鐘之內就可以看到可愛的小可可了,然後我們倆就可以甜蜜的開始玩遊戲聊天抱抱什麼的.....」
這下好了。
日頭赤炎炎的“透中島”啊。
我不得不站在完全沒有遮蔽物的烈日下,
苦苦的處理天外飛來一筆“黑壓壓”的意外事故。
對方其實是個少根筋的女生,66年次的,不過我們兩個完全沒有什麼臉紅脖子粗的畫面,只是她下車後不斷跟我強調她有看...她真的有看才轉彎的....,她真的沒有看到有車子......(難道我是從地底下開出來的嘛@@)....不過我實在懶的跟她講這些,因為她的右前方撞的我的後車門,還ㄆㄥˋ的很大一聲,把我“熊熊”嚇了好大一跳是非常具體的事實,所幸這女生有個好處,她從頭到尾沒有說“我沒有錯啊...”之類的話。
下車之前,我先閃了雙黃燈。(記住在交通警察來測量前是不能移動車子的)
然後打電話給110報警。
去車上拿保險卡,打電話聯絡保險公司,確認我的保險在有效期間,並且詢問我該怎麼做。
接著打電話給長期配合的保養廠(NISSEN裕昌),告訴他們我發生車禍,如果方便的話請他們派人過來協助,而他們也真的有派人過來幫我處理,拍照,與對方溝通什麼的。
(當然我也有打電話給可可她媽咪。)
然後我就開始拍照,各種角度,全景細部的。
也詢問對方有沒有保險。
以上是我在事件發生當下的危機處理,不過我今天上網研究後發現更正確的要在事故後方立三角警示牌才對,這我沒做到...而且當時完全沒想到這件事情。
報警後大約五分鐘我有先接到由110 PASS過去的分局人員電話,主要是詢問詳細地點需不需要派遣救護車什麼的....等等。
不一會兒騎著機車的“人很好”警察就來了,告訴我們必須要繼續等交通大隊才行,可是現在事故很多,交通大隊很忙,而我們這一等就等了三四十分鐘吧.....,這段期間警察先生會幫忙在路口指引只有小貓二三隻的車,好讓行駛路線可以繞過我們。
交通警察來了後,就會開始測量拍照留下紀錄,而“人很好”警察也在這個階段功成身退,等測量好了之後,就請我們先把車子開到旁邊,不要繼續停在大馬路妨礙交通,並且依車輛方位等繪製現場圖,作為未來肇事責任(如路權歸屬、交通違規…等)研判之依據,並且做成一個事故紀錄表,還特別問我們有沒有受傷,此外分別與兩方當事人製作成訪談紀錄表,而這些都需要再三的確認是否無誤後簽名,當然我們也需要提供身分證明,行照駕照等等讓警察登記,最後則會給我們一張代表完成報案紀錄的紅色聯單,這在後續的理賠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
要提醒大家的是,雙方都需於車禍事故發生時起五日內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被保險人印章,至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手續(我的業務是親身服務的,所以我少了很多麻煩),而這是一種交叉理賠的方式,換言之,保險公司會自行根據雙方可歸責責任多寡來劃分理賠責任。還有,保險公司問的第一句都是,“有沒有報警”,可見報警真的是非常重要也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千萬不要怕麻煩喔~~~。
整場事件到目前為止是非常圓滿的。
我把車子開去保養廠,對方也過去確認維修品項並且付費完成。
我同時也進行了出險手續,請保險業務與對方還有對方的保養廠連絡。
唯一比較複雜的是,因為對方沒有保險(她表示回家研究才發現她的強制責任險中其實沒有保車險,只有保人險?),所以是必須要自行付錢的,我因為能體會這種要花自己錢解決意外的心痛感覺,幫她打電話去給保養廠還要到了九折的優惠,也告訴保養廠千萬不要佔她的便宜,該是她負擔的才估價給她,該是我負擔的就由我負責(因為工程需要鈑金烤漆有順便把之前右邊留下的傷痕的做了處理),這位小姐也真的信守承諾的跑去刷了卡付了錢,還打電話給我道歉,說她聽說車子要修理一星期很不好意思,她不是故意的,對不起.....,而她拜託我聯絡我保險公司的事情我也很快加以處理,只希望她多少能獲得補償。
我的愛車就這樣被宣佈要留在保養廠一個星期。
而兩年多沒有發動過的機車,也不得不送去修理了。
最後,從車禍之後就有點恍神的我,今天下班後很慎重的跑去家裡附近朝天宮拜拜(在鼎山街,第一次去),很神奇的是,拜完之後現在整個人都很平靜也不會失神落魄的不知道在想什麼,我想,應該是我焚香祈禱的時候,受到了天上聖母賜給我的安定力量吧。
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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