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那年,他跑到我在學校外租的房子找我聊天。
跟我說他又闖禍了,叫我幫他打電話給那個在靜宜唸書的女孩。
我看著他,笑笑的對他說,我真是不懂為什麼有那麼多女人前仆後繼的愛上你。
過了幾天,他跑到我房間找我去逛夜市,還很紳士的彎起手臂讓我挽著,我開玩笑的說你是要我被別的女人打死嗎?而且,還烙下了一句會讓我玩味一輩子的狠話『我某某某這輩子都不會愛上你某某某』。
那個時候,我從來沒有以女人的角度欣賞過他。
對我而言,他是個個性不錯的花花公子,偶而會帶我去打撞球,逛街,或者一起吃頓飯。他身邊的女人從不間斷,更妙的是我全都認識,我永遠知道他在愛情裡面到底玩了什麼把戲,我也絕對清楚,現在他的身邊,是有2個或者2個以上的她。
大四那年,我們跟另外2個男同學一起分租一層公寓。那個時候,我最常做的事情是call他的手機,5222222222*835148,意思是我餓餓餓餓餓餓餓*學號,叫他快點帶宵夜回來,他當然沒有讓我失望,就算我半夜從高雄回台中,他也總會善盡室友的本分負責接送。
一直都是這樣,我有我死心蹋地的人,他有他流連愛情的本事。
井水不犯河水……
唯一必較肉麻當有趣的,從大三那年開始,他不曉得從那學的,單叫我一個「佩」,我也一直都稱他為「輝」,將近10年,沒有變過。
1998那年畢業之前,我們第一次單獨出遊,地點是劍湖山世界。他被遊樂器材搞的暈頭轉向,整整躺在我大腿上睡了1個小時。涼亭旁的老婦人笑著跟我聊天,問我「你ㄤ身體不爽快喔……」我尷尬的回應「無啦…他不是啦…」。醒來後我把這個笑話跟他說,他只是笑著拉我去坐摩天輪。畢業之後,他開著老爸的貨車,幫我把所有東西從台中搬回高雄,我還是一派理所當然,外加請他吃了頓大餐。
1998年9月中,我跟他說我要出國唸書了,他說要來高雄找我。第一天晚上,他跟我擠在我小小的單人床,而且很白痴的在我床底下藏了禮物。當我們玩完找禮物的遊戲之後,我們蓋著棉被純聊天,沉沉睡去。而小熊維尼的浴巾和會打呼的小熊維尼玩偶這二樣東西,卻跟著我飛過了大半個地球後,到現在還收在我的百寶箱裡。
之後,我們去了墾丁。
他在台北有想要躲避的人,我則樂的有好友陪伴。
那個晚上,我們去7-11買了二瓶玻璃瓶的海尼根,到鵝鑾鼻燈塔下躺著看星星。暢飲之際,大叫對方豬頭,沒有開瓶器喝個屁…。後來火大把瓶子打破,狼狽的喝著,嘴巴還感覺到玻璃殘渣,畢竟我們只是朋友,實在不需要太多浪漫的元素。
可我不懂,明明不該喝醉了的那個晚上,記憶中卻被身體很燙的他,緊緊抱著。
1998年9月要出國的前一天,我們再度躺在高雄那張小小的單人床。
或許有太多的離情,或許對未來有太多的不確定。
我們終於犯了心照不宣的錯……
隔天他送我到機場,一路陪我到了入關的地方,
我拖著沉重的行李,和不確定的心情,單飛美國,
卻壓根沒有想要跟他要一個承諾。
我背著他,眼淚流了整臉,想到他摸摸我的頭,叫我打電話回來。
好強的我,知道台北有人等他回去,只是把隨身攜帶了小熊維尼當成一種神聖的儀式,準備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國,告別來不及開始的過去,卻怎麼樣也沒有預料到,該來的畢竟都還是躲不掉......
到了美國以後,我常常一個人待在阿姨家的樓上,看著很大很圓的月亮,想念著台灣。9月底Arizona的天氣很冷,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溫帶大陸氣候的影響,我常常半夜冷到發抖,想家,卻擔心高額的電話費用,而不敢擅自使用阿姨的電話。
那個時候很慘,只要有人從台灣打過來找我,我就開始哭。我所經歷的,不只是離鄉的內憂,還有一個可怕男人的外患,我迫切的想要逃離這個地方,卻不想就這樣狼狽的回台灣。我期待的是有一個人能安全的保護陪伴我,讓我順利的在美國大學校園中展開新的生活,當然我的心中有一個人選,但我卻不知道這究竟行行不行的通。
到10月中開學還有一段空檔,我白天單獨待在家裡,阿姨的老公,一個道地的美國死老外,居然無所不用其極的想要接近我。他常常要求要單獨帶我出去了解美國,我簡明的拒絕實在阻止不了他瘋狂的行徑。他會在我面前嚎啕大哭,求我對他好,趁著上班時間,家裡沒有人的時候偷偷跑回來找我,或者寫一些怪怪的書信,還有最離譜的一次,他利用帶我去辦社會安全卡的機會在高速公路上面瘋狂開車,一副要撞死人的凶狠模樣,然後隨即轉化成大哭道歉,現在想想,當時我居然可以用一連串的英文與他應對,卻實在難以撫平餘悸猶存的心。
後來。
我把一切都告訴了他,我試探性的問他可不可以來美國陪我。
而在跟媽媽溝通並取得同意後,一個星期之內,他真的出現在我的面前,像個英雄般的,拯救我於水深火熱之中。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一種神奇的緣分。
愛苗,或許在這個時刻,才真正的悄然滋長……
有他在美國,每天我都過的很安心。
我們24小時生活在一起,睡一張床,吃同一種東西。
他是我的專屬司機,陪著我上下學,我在教室的時候,他會去圖書館等我,下了課,我們偶而會去很大很大的shopping mall只看不買的逛街、在電影院空混或者跑到遊樂園坐雲霄飛車;回到家他是我寫作業的字典,遇到我不會的單字句型就瞟他一眼;有假期的時候,我們開著車到處跑,去了Las Vegas、大峽谷,還有一趟墨西哥的邊境。我們沒有什麼錢,每天早上常常用土司夾草莓醬打發,有時候我們會到supermarket買些材料,我很賢慧的下廚煮飯,他則用空空的盤子、油油的嘴唇和幸福的眼神加以回報。
同學都以為他是我的男朋友,但是我們彼此卻沒有這個說法。
我們不曾在大庭廣眾牽手,有的只是他每天都讓我勾著手走路,他說我笨的要死,常常摔跤,不勾著走我不知道要跌成怎樣。晚上我們睡在一起,蓋同一條被子,常常聊天聊的很晚,該做的事情也從來沒有間斷過。可是我們不是男女朋友,他有一個女人在台北等著他,我不知道那個時候我怎麼可以單純到不敢要求,還會提醒他要時間到了要打電話回台灣報平安。
日子過的非常自在,我們都理解總會有結束的一天,他一直待到我搬出阿姨家才走,我還記得是98年的12月初,我找了同班同學,跟一個韓國女孩和一個日本女孩一起在校外租了房子。
隔天,他就必須趕回台灣準備接下來的考試,我很清楚他來美國完成照顧我的階段性任務後,總要回到自己的生活。去機場的路上,車子裡只有他跟我,我終於忍不住掉下眼淚,見他不斷搞笑,沒有太多的安慰,叫我好好讀書,不要想東想西的…
飛機起飛,我告訴我自己,這個人徹底脫離我的生活。
從機場回家的路上,我害怕的發著抖,雙手緊握方向盤。
來美國2個多月,我從來沒有真正自己開車上路,看著複雜的高速公路指標,我有了深刻的體驗,終究是一個人了。
卻怎麼樣也沒有想到他的離開,原來才是我們糾結不清的故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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