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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6 10:54:17| 人氣2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B】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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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很早熟的人。

從國小四年級開始就會暗戀堂哥的鄰居,而且一直喜歡到高中看上別的男人為止。
不過我真正開始”愛”一個男人,應該是Eric吧。

他是我的大學同學,我們相遇的日期是84年5月3日,記得是馬哥的生日派對結束,由於女舍門禁時間的限制,小蓉帶著我到她新認識的政治系同學家借宿一晚。
我不知道為什麼9年以前的事情我依然印象深刻。我記得我和他聊了個通宵,我一直問他說有沒有人說過他的嘴巴很像張信哲之類的,而且那個時候宏剛被熊熊給把走了。反正呢,那時候應該算是我個人感情上的空窗期,而且根據我的印象,我應該很快就跟這個人成為好朋友,並且愛上他。

Eric隔天就從政治系轉到法律系了...那時候我們都才大一下,我們一起到教務處外面看著放榜佈告,也因為他的轉系成功,大家都有著複雜的心情...

回想起我跟Eric之間的故事,我可以很確定的說,他從來都表示跟我只是好朋友,連一點曖昧的空間也沒留過。倒是系上的傳言擾擾嚷嚷,甚至連教授都稱呼他為我的地下男朋友。不過我們二個連手都沒牽過,我只是一直很享受有他在身邊的生活。這其中包括了我勤寫各科筆記,從高雄大老遠的搬個大西瓜上來切給他吃(西瓜可都是經過我去子的),我們會一起去逛街,吃飯,唱歌,看電影...反正他也不是那種小家子氣的男人,會避諱和我單獨出遊之類的。

大學四年,Eric對我而言應該算是很重要的一個代表人物。佔據了我的時間,也佔據了我的心。我到現在都常跟他說,要不是你,我早就嫁入豪門了...。我也不大記得從什麼時候開始,慢慢收回對他的感情了,慶幸的是,彼此之間的熟悉度和親密感卻依然存在。也或許就是因為什麼都沒有發生,我們得以保留這一段昇華過後的友誼。男女之間的純友誼,我想隨著時光的證明,在我跟Eric的身上表露無遺吧。

說來好笑,我幾乎每次都會向現任男朋友介紹Eric為「大學我愛了四年,但是沒有到手過的男人」。而且每次受傷,Eric也都會陪我聊個通宵,就像是相遇的第一個晚上那樣的聊著。我很榮幸擁有這個朋友,儘管我們不常見面,不常聯絡,但偶爾午夜的一通簡訊問候,就如同神秘的魔力般,把我跟他的心,緊緊的繫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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