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
近24點時,她回來了。
她出差到台南,其實遠地出差是有路程假可申報的,
所以她可以明天才回來,但為了給Koala及Sunny準備便當,她當天往返。
「肚子很餓,有什麼東西可以吃?」她問我。
我走到廚房,打開冰箱,裏面有前天吃剩的白飯,肉絲和雞蛋。
我用肉絲、雞蛋,炒了一碗飯給她。
「好香!我炒飯每次都被小孩說比爸爸炒的難吃一百倍」。
她把那碗飯吃光。
「很好吃,想不到是這麼好吃的。」她的嘴角還粘著一粒飯。
「我想搬出去住。」我跟她說。
「什麼?」她不大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把那隻碗拿到廚房裏洗。
「我無法再留在你身邊。」我告訴她。
「你是不是找著她了?...」她站在廚房外面問我。
以往此時她不是氣到嚎啕大哭就是口不擇言的罵我,我不會處理哭泣或生氣的女人,我想會跟她離婚,跟這有莫大關係。
「我沒有其他女人。」我淡定的說
「那是為什麼?」她鍥而不捨地追問。
我應該怎樣回答她?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
我只是覺得,我愛一個女人,就不能跟另一個女人住,縱使我愛的女人並不愛我,而另一個女人曾經愛過我。
她哀哀地望著我。
「讓我冷靜一下好嗎?」我懇求她。
她沮喪地走進她的房間。
我在客廳裏坐,直到五點半,天準備要亮了。
她再次站在我面前,穿上昔日我買給她的睡衣。
她起來準備煮便當菜。
「妳不是說這睡衣妳丟了。」我說。
「對,離婚那天我把它丟了,但我隨即把它揀了回來。」
「妳話總說一半,我不喜歡這一點」我說。
「你什麼時候搬出去?」妳也許是聽我這麼說,於是就採取了戰鬥模式。
沒想到她會這樣問我,她一定很恨我。
施惠玲說得對,她是一個輸不起的人,為了避免輸,她寧願先放棄。
「今天。」我低著頭說。
「你會後悔的。」她說。
一夜之間,我從一個別人以為很幸福的人,變成一個一無所有的人。此時我從客聽漫步到陽台,我站在陽臺上直到天亮,雨不停地下著,我看不清楚你住的社區,看不清楚五號出口後的那個社區。
那個早上,我離開這個可以看到妳社區的家,搬到手機店的閣樓。這閣樓我本來有租給電信業者放強波器,
我將之解約,稍微清掃之後,搬進來住。
孤燈下,我睡在沙發上,閣樓這一扇窗是看不到星星的,更看不到妳的社區。
我告訴施惠玲說 我離開她了。
※1-030
「你看你,你為什麼弄成這個樣子?」施惠玲跑來閣樓找我。
「我沒有後悔,離開她,我認為這是一種解脫,我曾經以為她是陪我走到世界盡頭的人,原來她不是。」
「我同學是龜毛人,你15歲時就被她搞過了,你還不清楚嗎。」施惠玲說。
我躺在沙發上說:「可惜這裡看不到妳同學家,不像我之前住的那裡。」
「Koala及Sunny,她會幫妳照顧吧?」施惠玲說「還有妳媽知道這件事情嗎?我同學她明明喜歡的是另一個人,你又不是不知道,總之你太任性了。」
「我知道我任性,這不用告訴我。」我總算回了施惠玲一句話
「你幾歲了,你還在做夢?」施惠玲沒好氣地問我。
「你就當我在追尋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吧,而這個夢最好永遠不要醒來。」
夜裏,孤燈下,我提筆寫信給你。
OPS:
七夕的銀河,想必非常漂亮,然我這一扇窗,再也看不到星星。
星星好像很擠擁,實際的距離卻很遙遠。
我鬼迷心竅上網貼文 被妳看到
妳的態度語氣完全丕變 嚇得我 不知所措
我說過 只要女孩哭或生氣 我就會當機 現在我就是這樣
妳都能跟不認識的295/296講話為何就不能跟我講講話呢?
OGS敬上
雖然不知道是否還有機會把洋娃娃送給妳,我還是去買了第二個洋娃娃。
我把信藏在洋娃娃裏。
這個洋娃娃我將她的頭髮拔光,模仿當年我送妳的那個光頭娃娃。
隔天晚上,周鳳玲突然來到手機店,把我嚇了一跳。
「你為什麼會住在這裏?」鳳玲問我。
「我出走。」
「你出走?」
「從一段消逝了的愛情逃出來。」
「什麼跟什麼?你什麼時候搬出來的?」
「你麻吉到烘焙屋兇我的那一天。」
「這裏怎麼可以住?」她憐惜地說。
「這裏很好啊。以前住的房子太大,反而覺得寂寞。」我硬掰。
「我叫黃登祿替你找個住的地方。」
「不用了,住在這裏,上班一定不會遲到。」我笑說「這,你為什麼來?」
「聽黃登祿說的。」
「妳們又開始連絡了嗎?對了,OPS近日好嗎?」
「應該很好呀,她近日跟我也沒連絡。」
「對了,妳為何跟黃登祿分手?」我說。「我問過黃登祿,他是一句話都不說。」
「我也不會說的」周鳳玲說「妳跟我麻吉到底發生什麼事?」
「我也不知她氣我那一點,還一氣我就氣到現在?」我忽地胡亂回她。
「我有試著問她,但她叫我不要問這個,不然火氣會上來」她嚴厲的說。
「我想知道為何我們從可以電話中聊二個小時變成現在講都講不到二分鐘。」
「你要不要直接打電話問她呢?」周鳳玲說。
※1-031
兩星期過去,她沒有找我,你也沒有再來烘焙屋。
正如施惠玲所說,我什麼也沒有了。
這段時間 有一個飄雨的日子與昔日同事去宜蘭玻璃屋聚餐,但我食之無味
我趕回手機店裡 輪值晚班,
而這一天打烊後的晚上,我在路口超商買了一碗泡麵及熱咖啡,
回去的時候,她已經坐在閣樓上等我。
「你怎樣進來的?」
「黃登祿給我鑰匙。」
我放下泡麵,沒想到她會來找我,她從來不是一個願意低聲下氣的人。
「這個地方怎能住?」她挑剔地說。
我打開泡麵開始灌注熱開水,我的肚子實在很餓。
「這東西你還要吃多久?你還要在這裏待多久?玩完就該回家了」
她以為我只是一時想不通。
「我們的距離愈來愈遠了。」我坦白地說。
「你不是問過我還要不要結婚嗎?」她問我。
「我回不去了,妳回去吧。」我低著頭說。
「這個遊戲你玩不起的。」
「是的,我玩不起諜對諜的遊戲,我很討厭男女之間要這樣防來防去,我很討厭為避免妳生氣,我要一直動腦筋來取悅妳迎合妳,我很討厭妳把我當賊,更慘的是當妳懷疑我而我懶得回應時,妳還說我是心虛,不然怎麼都沒反應。我想我行使緘默權,反而逼迫原本溫柔賢慧的妳瞬間失態露出原形。」
「防來防去?當賊?你知道我為什麼要去看你的手機嗎? 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為什麼?!」
「我怕她來找你…」
「這幾年我全心全意全神全力的照顧這個家,妳看不出來嗎?妳在怕什麼?何況我我自與妳認識之後就放下她了,而妳居然一直懷疑我,從沒相信我。若不是妳的無理取鬧,就算我找到她了,我還是會是妳的依靠。」
「我怕你想起她來... 我就是會怕…」
我們彼此沉默了一下
她說:「你想要什麼?」
「你就當我在追尋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吧。」
「我們結婚吧。」她突然緊緊地抱著我。
被她忽然一抱,我嗆著喉嚨,咳得很厲害。
「謝謝妳,但我不能夠給妳幸福,況且當年你對我的選項就只有冷處理與放棄二種,挽回從來就不是你的選項。」我難過地說。
「你不試嗎?」她放開我。
我突然想起電影Before Mildnight 中,那位在HOTEL房間說歡就歡的女主角。
我突然想起在426的簡體字網站看到一篇文章,其中一段寫著:『女人不要把懷疑當成自己的判斷;有些事不是你想像的情況,妳以想像的情況來對自己的男人下判決書,是對男人的沉重打擊,也是對自己的不自信,妳認為妳的男人用FB在與女人聯絡,而這女人一定是他的紅粉知己,就是把懷疑當成自己的判斷,女人,如果妳有這個懷疑,那妳恐怕會付出代價。』
我突然想起當我嚴詞說你不該不相信我,妳說我心中有鬼,不然幹嘛那麼兇。
「我怕!我怕有這一天! 你看,現在這個局面不就被我等到了」她跳著腳回我
她走了,我對著面前的泡糊的泡麵泣不成聲。
與她離婚以後,我還是頭一次哭得這麼厲害。
我像一個壞孩子,明知自己幸福,卻偏偏要親手破壞它。
但,我沒想過後悔。我既然對愛貪婪,就必須承受那份將會失去一切的恐懼。
我在空中走鋼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