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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20:25:54| 人氣1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回應--金門縣報導--詩人焦桐金門搭船挨告風波 各方說法兜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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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金門縣報導--詩人焦桐金門搭船挨告風波 各方說法兜不攏>

◎歐陽柏燕

 

2016-05-14 聯合報  記者蔡家蓁/金門縣報導

 

針對詩人焦桐挨告一事,金門文化局昨澄清,當初金門籍藝術家歐陽柏燕參與藝文活動徵件,提出「大二膽登島 金門雙碇巡遊」計畫,所有參與的藝術家皆由她找來,文化局僅補助八萬元,造成詩人被告很抱歉,會透過管道致歉。

 

歐陽柏燕認為是文化局和觀光處不合才造成此事。她說這場活動,她向文化局申請八萬元,又向觀光處要七萬元預算,文化局給了,但觀光處堅持要收到文化局的公文才肯給錢,文化局又不肯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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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所有參與的藝術家皆由她找來,文化局僅補助八萬元……這場活動,她向文化局申請八萬元,又向觀光處要七萬元預算,文化局給了,但觀光處堅持要收到文化局的公文才肯給錢,文化局又不肯發文。」說明如下:

 

--此案最初呈遞文化局之企劃,內容包含邀請之詩人、藝術家,並詳列其資歷,文化局通過層層審核,在會議中核可8萬元之經費,然後告知歐陽柏燕經費款項,並非如新聞稿所寫「她向文化局申請八萬元」。且歐陽柏燕在接獲「告知」經費(8萬元)第一時間,立即向文化局反應,四天三夜十餘人之活動,含機票、食宿、保險、登島巡遊(大膽、二膽、東椗、北椗)、以及為深化創作而規劃的環島行,經費(8萬元)顯然不足。文化局回應,會議已經完成核可,無法再追加,並強調此案已通過一切公務相關流程、已成定案,故「一定要確實執行」。至於「又向觀光處要七萬元預算」亦非事實,詳情是此案文化局通過後,因大、二膽屬觀光處管理,歐陽柏燕乃在縣府工商策進會與觀光處長楊鎮浯(現任金門立委),金門工商策進會總幹事蕭永平、金門遊艇協會理事長、縣議員楊永立、金門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議員周子傑一起開會,會議中決定由觀光處、金門遊艇協會共同協助此案海上、陸上交通,遊艇費初擬定在10萬左右,實報實銷、由觀光處支出(後金門娛樂公司報價7萬元,故以7萬元請款)。之後遊艇協會理事長、縣議員楊永立,交代遊艇協會秘書長吳振城負責協助安排行船,吳秘書長則交待其子吳紹志(金門娛樂公司代表人、意即控告詩人坐霸王船之方)負責駕船載詩人們巡遊東椗島、北椗島,登上大膽島、二膽島。期間文化局周祥敏課長、陳榮昌(現任金門日報總編)、呂一帆、李筱梅、李佩樺亦隨船登島,進出皆與詩人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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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柏燕說,她曾帶船公司跟雙方開會,但雙方各持己見,沒有達成結論,後來她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並說這場活動辦下來,自己還倒貼一萬五千元。

 

文化局和觀光處都否認有局處惡鬥情形。文化局強調這是不實指控,並說,因為是徵件補助,這筆款項對方如何運用,並不會過問,辦藝文徵件是希望發展藝文活動並推動在地觀光,未來審查補助案件時,會更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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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觀光處長、現任立委楊鎮浯昨回憶,當時歐陽柏燕確實曾來拜訪,表示要辦活動,他回應「樂觀其成」,但之後對方並未提案,沒想到事隔多年忽然爆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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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當時的觀光處長、現任立委楊鎮浯昨回憶,當時歐陽柏燕確實曾來拜訪,表示要辦活動,他回應「樂觀其成」,但之後對方並未提案,沒想到事隔多年忽然爆出此事。」說明如下:

 

--歐陽柏燕自始自終,並未「拜訪」楊鎮浯處長(現任金門立委),而是工商策進會總幹事蕭永平邀約楊處長至其辦公室開會,當時與會者有蕭總幹事、金門遊艇協會理事長、縣議員楊永立、金門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議員周子傑、歐陽柏燕,共計五人。至於「但之後對方並未提案,沒想到事隔多年忽然爆出此事。」詳情是:會議中,遊艇協會理事長、縣議員楊永立,表明將交代遊艇協會秘書長吳振城負責協助安排行船,之後歐陽柏燕受邀赴吳秘書長府上商談細節,吳秘書長介紹其子吳紹志(金門娛樂公司代表人、意即控告詩人坐霸王船之方)與歐陽柏燕認識,並要吳紹志先行帶歐陽柏燕「試航」料羅灣海域,之後自然銜接大膽島、二膽島、東椗島、北椗島。因有「群力共同行銷金門、支持登島活動」之共識,期間並無任何人要求歐陽柏燕「提案」,且登島案已由文化局審核通過,一案不能兩遞,歐陽柏燕更無「提案」之需。至於「沒想到事隔多年忽然爆出此事。」亦非事實,說明如下:

--登島之後,歐陽柏燕多次協助「金門娛樂公司」向觀光處請款,觀光處告知必須由文化局行文,才准予核款,故歐陽柏燕遂代擬請款單、並附上「成果報告書」(附於後)交由金門娛樂公司繼續向觀光處請款,得到的回應仍是「必須由文化局行文,才准予核款」。此過程中金門娛樂公司與歐陽柏燕簡訊通聯多達37則,不斷討論該用何種方法才能「解套」(意指文化局與觀光處的「行文」糾結)(皆有保存,有需要再全數公佈 )雙方電話中亦常常討論,因楊鎮浯處長當時指定的對接窗口是陳明伶課長,歐陽柏燕與金門娛樂討論之後,常同步去電與陳課長,得到的回應亦是「必須由文化局行文,才准予核款」,此「請款」過程十分漫長且艱辛,並非「忽然爆出此事」此過程中的簡訊通聯,「金門娛樂公司」曾從37則簡訊中、摘取8則附在起訴狀中呈遞法院,被告詩人接獲的「福建金門地方法院金城簡易庭通知書」上,亦皆有此簡訊,附如下:


簡訊通聯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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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通聯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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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通聯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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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通聯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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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通聯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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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訊通聯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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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通聯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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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通聯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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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金門娛樂有限公司」表示,當初向歐陽柏燕收船費,歐陽柏燕卻一再推托,要他們向觀光處或文化局收錢,求助無門才會依原始邀請名單提告,用意只是給對方一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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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船公司「金門娛樂有限公司」表示,當初向歐陽柏燕收船費,歐陽柏燕卻一再推托,要他們向觀光處或文化局收錢,求助無門才會依原始邀請名單提告,用意只是給對方一個警惕。」說明如下:

 

「金門娛樂有限公司」自始自終,皆瞭解此案之興起、流程,且參與每個過程、包括變數,因金門遊艇協會理事長楊永立,先介紹秘書長吳振城與歐陽柏燕對接,吳秘書長再交代其子吳紹志協助駕船載詩人登島、之後一起經歷非常漫長的「請款」流程,豈能再扭曲事實說「當初向歐陽柏燕收船費,歐陽柏燕卻一再推托,要他們向觀光處或文化局收錢,求助無門才會依原始邀請名單提告,用意只是給對方一個警惕。」且這「用意只是給對方一個警惕」未免太過粗劣,尤其將未登船者也一併提告,落得「誣告」之名。因登船名單,會在登船前一天送達駕船者手上,登船時亦會逐一核對登船者基本資料而後才得上船。駕船載詩人登島者,乃金門娛樂公司之吳紹志(意即提告人),其手上必然持有登船者之正確名單,但其提供給地方法院之提告名單,竟是因逢中秋、機票吃緊、為先保留機位而先付款定位的名單。歐陽柏燕登島前置作業期,曾提供多份名單與相關單位,金門娛樂公司在登船前夕猶在確定最終名單(且言明登船時會查核),豈能明知故犯、胡亂持一份名單「亂告一通」,而後說「用意只是給對方一個警惕。」(正如詩人焦桐所言--正式公文,處理程序竟粗糙至此,恰恰反映了腐敗官僚之現形,竟令邀請而來的客人吃官司。)

(本文--回應新聞報導  五之二)
 

延伸閱讀:

之一:回應--中國時報--作家行銷金門 挨告搭霸王船

之二:回應--金門縣報導--詩人焦桐金門搭船挨告風波 各方說法兜不攏

之三:回應--中國時報--觀光處:沒收到補助船租文件

之四:回應--聯合報--受邀遊金門誤上霸王船

之五:回應--聯合報--詩人誤上金門「霸王船」挨告 焦桐:一齣荒謬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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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桐 FB

 

收到金門地方法院通知,生平第一次被告。

另有白靈、夏婉雲、林煥彰、鐘永和等14位詩人、藝術家、攝影家、金門文化局職員一起被告,當事人「金門娛樂有限公司」,起訴狀云:「民國103年9月4日及6日,因金門即將開放大、二擔觀光,被告為實地感受島上特殊戰地文化,醞釀大膽、二膽、東碇、北碇島主題創作」……被告「疑因欲向金門縣政府申請經費受阻,致今船租費用全未給付」。

 

此事從頭到尾我一無所知,打電話詢問當初代為邀請、組團的歐陽柏燕,告知緣於金門文化局長李錫隆、觀光處處長楊鎮浯,兩位局處長惡鬥所致。她說船租七萬元應該由觀光處支付,因文化局拒絕行文觀光處,雙方卻擺爛,船公司求償無門,遂據原始邀請名單一一告發。

 

好像我們是故意去搭霸王船的無賴。更滑稽的是渡也、翁國鈞皆未成行,也列入被告名單。正式公文,處理程序竟粗糙至此,恰恰反映了腐敗官僚之現形,竟令邀請而來的客人吃官司。

 

多年來我有時被邀請去外地采風、試菜、開會……每次都受到禮遇;如今卻覺得無奈,無辜,油然升起屈辱感。啊金門,我年輕時發生「兵變」的傷心地。

 
↑詩人焦桐FB照片之1



↑詩人焦桐FB照片之2



↑詩人焦桐FB照片之3




↑詩人焦桐FB照片之4



↑詩人焦桐FB照片之5
















 

 

 

 

 

 

 

台長: 歐陽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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