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晚上9时44分,刚听到新闻从业员陈云清被警方援引内安令从其大山脚老家捉走时,我为之一栗,还以为传SMS给我的朋友搞错柏特拉被捕事件。唯在向媒体朋友求证下,才知道这个梦魇是真实的,从而也知晓相关报馆及政党领袖都前往警局交涉及营救。
对于普通百姓的我,可说要去营救也“无门”,唯有上网追看最新进展的报道。所幸的是,陈云清终于在扣留18小时后,即隔天下午2时40分获释,相信让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从一开始,对于警方援引内安令捉拿陈云清都存有疑问,一直想不通警方以什么理由要援引该法令来捉拿只是一个据实报道的记者,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而,那个说了“华人寄居伟论”却不敢承认、反而由事发当晚有出席讲座会的副首相出面代为道歉的阿末却不受对付,这是哪门子的道理,我一直想不通……
当陈云清获释的当天下午4时30分,内政部长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竟然会以堂皇但“狗屁不通”的说辞来解释这起逮捕记者事件。
据各媒体报章报道,内政部长表示陈云清是第一位报道阿末寄居论的人,相信陈的性命受到威胁,警方援用内安令逮捕陈是防范性行动的一部分。
他也说,当天警方捉人不是受到内政部指示,并且他也没有就签名发令逮捕陈云清等3人。
他披露,警方援用逮捕令是不需要向内政部长请准,只要知会一声就可以展开行动,但60天后要延扣时则需要向内政部长寻求批准。
这狗屁不通的说辞让我的冒起一个个问号,一个个不能解答的问号。记者们问得对,为何不要采取其他行动来保护陈云清的人身安全,偏偏要用内安令!不能叫警察贴身保护吗?警方不能安排隐秘居所安置她,等雨过天晴才让她出来吗?
纵然这件事件是涉及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问题,援引内安令有60天的时间调查她,但是,警方要向她展开调查,一通电话,相信陈云清就会即时在警察局露脸,何需劳师动众动用内安令?!
在这个节骨眼上,警方是否滥用内安令了呢?内安令是否应该废除……
还有,为何始作俑者阿末没一并被捉?他……没有破坏国家安全吗?
这种种的问题,我自己不能解答,只好吁请政府用更明白的理由来说服我!
大马人民,不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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