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連韻文
身為兒童心理學家的同事在為我打氣時說:「我懷孕時常擔心萬一生出來有問題的小孩該麼辦?但轉念一想,萬一真的發生,就當作是上帝給我特別的考驗,或許我們的專業使我們比許多人更適合接受這樣的挑戰吧!」
當時我懷有四個月身孕,正在為自身與胎兒種種複雜的狀況而苦惱著。超音波檢查顯示我有個佈滿肌瘤的子宮,且有最嚴重的前置胎盤;更大的壓力來自羊膜穿刺的檢查結果,胎兒有可能有某種染色體異常。
回首這將近四年的日子,與其說我女兒(她出生時心臟有缺陷,並因缺氧而導致運動功能受損)是上帝給我的特別考驗,倒不如說她是上天給我的一個獨特的經驗,為我開的一扇特別的窗,這樣說或許更能包含在種種挫折疲累之外,我所得到的新體認與新知識。
其中一個很深的體認就是在我們這個社會裡,母親——尤其是有著一個不健全小孩的母親——所面臨的種種壓力與困境。資源的限制,例如:金錢與體力的嚴重超支,以及時間的不夠分配,都是這些困境的來源。但除了這些外部的限制,造成身心障礙者母親的壓力還有一部份是來自人們(包括母親自己)對這件事(生出有障礙的小孩)的解釋與認知。
人是尋求解釋的動物,我們不會因某件事科學還沒有發現真正的原因就不去解釋它。在沒有更好的解釋時,人們習慣於把在時間上與空間上和結果相近的事件當作是原因,因此任何在生殖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就自然而然地歸為母親的責任(有誰比母親更接近胎兒呢?),因此不孕常常被認為是妻子的問題。生出一個不健全或有障礙的小孩也有意無意地被認為是母親的行為的疏失或個人缺陷所造成,尤其是孩子的問題沒有其他明顯原因可以解釋時(例如生產過程中醫師的疏失),更容易歸咎於母親。
在我參加的一個先天性心臟病兒童家長支持團體中,二、三十位媽媽除了緊張傷心外(先天性心臟病有八成的病例是不明原因的),最讓我意外的是有好幾位媽媽在啜泣之餘,仍不忘感謝先生或公婆沒有責怪她們,而其他人也似乎很理解她們這番感激,沒有人奇怪為什麼這些媽媽要像做錯事的人,感謝家人的不予追究。
我也在醫院見過羞愧的母親帶著她剛出生有著多重障礙的嬰兒躲在家裡,數月不敢見人;也有不少腦性麻痺兒的母親暗自覺得是自己差勁,才生出一個不良品。在我自己的經驗裡,即便是非常支持的長輩,偶爾也會不經意地有「要是妳做某某事或不做某某事,這件事或許就不會發生」這種遺憾出現。或許不是全部的人都這麼想,但這絕不是少數人的認知。
這些母親帶著深深的歉疚與自責,甚至是自卑。而這種把小孩的問題歸咎於自己的不是,會使母親的自尊與自我形象受損(心理學家也指出,這種把負面後果歸咎於自己的能力或特質,和憂鬱的產生有著極大的關係)。母親也在「別人沒有責任」的認知下,無怨尤地扛下所有的壓力與工作,更有可能使得母親把照顧小孩或使小孩症狀改善變成是自己無可推卸的責任,當成是對小孩與家人的補償。過重的壓力與自責,常常會使母親更羞於求助,更難擺脫困境。而男性與整個社會也可為自己與母親不成比例的付出找到正當的理由。在漫長的醫療過程中,母親的急切與小孩的反抗,常造成親子關係的緊張,這或許也和母親隱微的「是我造成的,我就負責把它修好」的補償與贖罪心態有關吧!
在法律上,量刑的輕重也看動機以及是否是健全心智所能控制的。除了少數的情況外,沒有母親要故意生出殘障兒,即便有些情況是和母親本身的條件或遺傳有關,這些也不是媽媽可以控制或避免的(除非事先知道並選擇不生育),更何況很多時候是與懷孕者無關的原因或是不明原因,母親們何必歸咎自己,定自己的罪呢?!
(本文作者為台大心理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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