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03-21 00:49:23| 人氣1,2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佛教與我(二)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一般人對佛教常定義為宗教。但我個人比較願意接受淨空法師的:「佛教是教育」的說法。
  每個人在世上要走的這一段路:是形形總媲;是千變萬化!怎樣?我們能走出一個自己所要的?走到終點時,是無怨無悔,甚至於是含笑而逝?我想是個很好、很有意義的問題!佛教在這方面,所提供的內容,以我有限的認知上看,是很博太的!我希望自己能一點一點的,有所領悟。


  阿文這次是談到的《四諦三則》,內容很長,無法擺進先前的《佛教與我》,就新貼在此。


03/20/2006
阿文/除苦良方--從佛教的觀點
網頁:
http://spaces.msn.com/a-vun/blog/cns!3AB1CB8A20E303FE!630.entry

==========================

   ◎除苦良方
          ○潘文良 撰


  佛教將這個世間,稱之為「娑婆世界」。

【娑婆】 意為‥能忍、堪忍、雜膾。

     謂此世界之眾生,要忍受種種‥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人既「生」,無不「想要活、想要活著、想要活下去」。

  既要「活下去」,就必須忍受‥種種的憂悲惱苦。

  俗話說‥「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

  阿文說‥

「世人皆知‥『人生不如意,十常八九』,

 卻為了那一二如意,而甘受‥八九不如意之折磨。」

  世人雖然‥受苦受難,卻也能夠‥「吃著黃連唱山歌——苦中作樂」。

  再著‥痛苦多了、久了,「生理機能防衛系統」,就會啟動,教人「麻木」,而「不以為苦」。 譬如‥刺入肉中,會痛一下,提醒人處理,倘若‥人未能及時處理,放任刺留於肉中,許久過後,痛神經,就會麻痹,而教人「忘了痛」——

除非,再碰到刺傷的部分,有新的刺激,才會再喚起痛神經;即使遭人砍斷一隻手,許久過後,痛神經,也會麻痹的——這是有必要的,若是讓人,一直處在「疼痛」之中,那可真會教人「痛死」呢!



  阿文體會道‥

「因為‥人生世間,雖然多苦,卻也有少樂可得、可享。

 因為‥人們能夠‥苦中作樂。

 因為‥痛苦久了,也會麻木。

 所以‥世人『堪忍』眾苦——

 卻也因此而‥不思離苦、不知離苦、不肯離苦。

˙耽溺於惱苦中,久了,還會上癮呢!

 因為‥人生世間,還有一種感受,叫作『痛快』。

 痛快者‥不痛不快、有痛有快、小痛小快、大痛大快、越痛越快。

 人們並非樂(音「要」)於痛,而是樂於‥痛苦止息時,所呈現的『快』。

 如負重擔者,一時解除重擔,則即頓生‥輕安自在之感受。

 於是‥要快,就得痛——要享受快,就得忍受痛。

 這就是‥『受虐狂者』,之所以喜歡‥受人凌虐的原因。

 說來‥人們都有『受虐狂』的傾向,或者基因存在呢!

 否則‥如何終日‥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卻不思、不知、不肯設法自救、設法離苦呢?」



  當然‥也有人是「不堪忍苦」,而思「離苦」者,但卻「用錯方法」——

因為‥「再也受不了苦了」,而選擇「自殺」,來「逃避」一切惱苦的逼迫。

  阿文道‥

「人死,代表一世之業盡,譬如‥債務還清,也就『無債一身輕』,值得慶賀。

 但『自殺』者,卻是想『賴債、逃債』——

 債不還清,則生生世世,都會被追討,而不得自在也!」



  有的人,「不堪忍苦」,而思「離苦」,但卻「用壞方法」——

以酒精、煙毒、迷幻藥、麻醉劑等等,來迷幻、麻痹自己;或是‥恣情縱欲、為非作歹、放火破壞等等,來自我放逐——暫時獲得‥身心的解放,享受那種‥「真實得虛幻」的精神狀態。 這當然,也是一種「逃避」的行為——

發瘋,變成神經病(精神病),則是最徹底的逃避‥再也沒有任何人事物,可以奈他何了。



  如何‥解脫苦惱呢?

  如何‥正確而有效地,徹底解脫苦惱呢?

  佛說「四諦三則」,乃是解脫苦惱的「最佳方法」,能夠‥正確而有效地,徹底解脫苦惱。

  何謂‥四諦三則?

  曰‥「苦、集、滅、道;欲、患、離」是也!

【四諦】 或作「四聖諦」‥

 【苦諦】(苦聖諦) 苦,痛苦、惱苦也! 引意而言,即‥問題之所在。

 【集諦】(苦集聖諦) 集,謂苦之形成原因也! 即‥造成問題之因。

 【滅諦】(苦滅聖諦) 滅,除滅諸苦之狀態、境界。 即‥解決了問題。

 【道諦】(苦滅道跡聖諦) 道,除苦之途徑、方法。 即‥解決問題之方。

  何為「除苦之途徑、方法」呢? 即「三則」也!

【三則】 三種解脫諸苦之法則也!

 【欲味】 世間諸欲之味,為人所喜貪著。

 【過患】 世人因喜貪戀著於諸欲味,故產生種種過失和禍患。

 【出離】 或作「出要」。出離所要(樂),即能解脫諸欲味之過患也!

 ※佛教未將「欲患離」者,作一統稱名相,為便於解說,故此稱之為「三則」。



  人若不知、不思、不解、不行此「四諦三則‥苦、集、滅、道;欲、患、離」,則將永遠‥在苦海之中沉淪、在六道之中打滾——永無解脫離諸苦之時機也!

  (四諦三則,甚深微妙,不堪細訴,以下,但引諸經文,請讀者自行參悟!)



  《雜阿含.三八八經》‥

˙有四法成就,名曰‥大醫王者。

 一者、善知病。

 二者、善知病源。

 三者、善知病對治。

 四者、善知治病已,當來更不發動。 (中略。)

˙如來、應、等正覺,為大醫王,成就四德,療眾生病,亦復如是。

 云何為四?謂‥如來知‥

 此是苦聖諦如實知,此是苦集聖諦如實知,

 此是苦滅聖諦如實知,此是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

˙諸比丘!

 彼世間良醫,於生根本對治,不如實知;

 老、病、死、憂、悲、惱苦根本對治,不如實知。

 如來、應、等正覺,為大醫王,於生根本知對治,如實知;

 於老、病、死、憂、悲、惱苦,根本對治如實知。

 是故‥如來、應、等正覺,名大醫王。」

           (佛光版。雜阿含.三八八經。 第一冊.六五六頁)



  《增一阿含.二○九經》‥

  世尊告五比丘‥

「汝等當知‥有此四諦。云何為四?

 苦諦、苦集諦、苦盡諦、苦出要諦。

.彼何名為苦諦?

 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愁憂苦痛,不可稱記。

 怨憎會苦、恩愛別苦、所欲不得,亦復如是。

 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苦諦。

.云何苦集諦?

 所謂‥受愛之分,集之不倦,意常貪著,是謂苦集諦。

.彼云何苦盡諦?

 能使彼愛滅盡無餘,亦不更生,是謂苦盡諦。

.彼云何名為苦出要諦? 所謂‥賢聖八品道‥

 所謂‥等見、等治、等語、等業、等命、等方便、等念、等定。

 是謂名為‥四諦之法。

˙然復,五比丘!此四諦之法——

.苦諦者,本未聞法,眼生、智生、明生、覺生、光生、慧生。

 復次,苦諦者,實、定,不虛不妄,終不有異。

 世尊之所說,故名為‥苦諦。

.苦集諦者,本未聞法,眼生、智生、明生、覺生、光生、慧生。

 復次,苦集諦者,實、定,不虛不妄,終不有異。

 世尊之所說,故名為‥苦集諦。

.苦盡諦者,本未聞法,眼生、智生、明生、覺生、慧生、光生。

 復次,苦盡諦者,實、定,不虛不妄,終不有異。

 世尊之所說,故名為‥苦盡諦。

.苦出要諦者,本未聞法,眼生、智生、明生、覺生、光生、慧生。

 復次,苦出要諦者,實、定,不虛不妄,終不有異。

 世尊之所說,故名為‥苦出要諦。 (中略。)

˙此四諦,如實不知者,則不成‥無上正真等正覺。」

          (佛光版。增一阿含.二○九經。 第二冊.五一三頁)



  《雜阿含.四四經》‥

  佛告比丘‥

「如是,比丘!

˙凡愚眾生,不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

 於色不如實知故,樂著於色;樂著色故,復生未來諸色。

˙如是凡愚,不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

 不如實知故,樂著識故,復生未來諸識。

 當生未來‥色、受、想、行、識故,於色、受、想、行、識不解脫。

 我說‥彼不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佛光版。雜阿含.四四經。 第一冊.八○頁)



  《雜阿含.一○四經》‥

  佛告比丘‥

「緣色生喜樂,是名‥色味。

 若色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色患。

 若於色,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色離。

˙若緣『受、想、行、識』生喜樂,是名‥識味。

 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名‥識患。

 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是名‥識離。」

            (佛光版。雜阿含.一○四經。 第一冊.一八五頁)



  《雜阿含.一四經》‥

  世尊告諸比丘‥

「我昔於‥色味、色患、色離,有求有行。

˙若於色味、色患、色離,隨順覺,

 則於‥色味、色患、色離,以智慧如實見。

˙如是『受、想、行、識』味,有求有行。

 若於『受、想、行、識』味,隨順覺,

 則於‥識味,以智慧如實見。」

             (佛光版。雜阿含.一四經。 第一冊.一五頁)



  《增一阿含.一八三經》‥

˙欲味‥於此五欲之中,起苦、樂心,是謂欲味。

 欲過‥辛苦而獲財業,是為欲眾大過。現世苦惱,由此恩愛,皆由貪欲;

  作此勤勞——

  不獲財寶,便懷愁憂苦惱;獲財貨,恐後亡失;費散財貨,心意錯亂;

  共相攻伐,死者眾多。緣此欲本,不至無為。

 復次,欲者亦無有常,此欲變易無常者,此謂‥欲為大患。

 捨欲‥審知欲為大患,能捨離欲,己身作證,是謂‥捨欲。

˙色味‥見女姿色端正,起喜樂想,是謂色味。

 色過‥若後見彼女‥老、病、死、屍、腐、骸,本有妙色,今致此變,

    於中起苦、樂想,是謂‥色為大患。

 復次,此色無常、變易,不得久停,無有牢強,是謂‥色為大患。

 捨色‥除諸亂想,於色不著色,深知為大患,能知捨離,己身作證,

    是謂‥捨離於色。

˙痛味‥得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時,便知我得‥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

 痛過‥痛者無常、變易之法,是謂‥痛為大患。

 捨痛‥除諸亂想,於痛不著痛,如實知其為大患,能知捨離,是謂‥捨離於痛。

  (此經整理之筆記。佛光版。增一阿含.一八三經。 第一冊.四一九頁)

【痛】 感受也!舊譯為「痛」,新譯為「受」。



  朋友啊!

  人既生,就不免有「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等,種種諸苦。

  問題不在於‥會有多少苦——苦,其實非為苦,真正苦的,是苦於‥自心「喜貪戀著於欲味」也! 譬如‥

同樣經歷生離死別,人謂‥「生離死別,是苦也!」 有人為之‥傷痛欲絕,卻也有人,能夠‥雲淡風輕。

同樣是遭受挫敗,有人一敗塗地、一蹶不振;有人卻能夠‥一笑置之,東山再起。

  「欲味」者,不論是‥令人憂悲惱苦的感受,還是‥令人歡欣愉悅的感受,只要是‥耽溺其中、流連忘返、樂不思蜀、苦不知離,都算是‥處於「欲味」中矣!

  人們,不但喜貪於「樂」,還會喜貪於「苦」呢!

  因為‥世人的「快樂」,是建立於「痛苦」之上的——

沒有痛苦,也就沒有快樂;想要快樂,就得經歷痛苦。

譬如‥沒有饑寒的痛苦,就沒有飽暖的快樂——

想要享受一頓美食大餐,就得先餓個一兩餐,到時候,才能大快朵頤一番;要是先吃飽了,才去赴宴,美食當前,卻吃不下,那可真是痛苦呢!

  人們,不樂(要)於痛苦,卻又耽溺於痛苦之中,鑽牛角尖、坐困愁城、作繭自縛、自掘墳墓——乃是因為‥人不會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處在痛苦的狀態之中,痛苦多了、久了,也會麻痹、忘記,在痛苦暫時止息時,即有「舒服」的感覺——

人們樂(要)於此短暫的舒適感,卻也因而‥沉緬於痛苦之中——

雖也會想離苦,卻也難以自拔。

  是故‥痛苦,也是會教人「上癮」的。



  欲味非即過患,而喜貪欲味,卻會產生‥無窮無盡的過患。

貪吃,則不免身體肥胖、罹患諸病。

貪酒,則不免昏沉悼舉、傷身喪志。

貪色,則不免花柳疾病、敗德壞名。

貪賭,則不免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貪財,則不免奔波勞碌、折腰鑽營。

…………

  《佛說八大人覺經》‥

「多欲為苦。生死疲勞,從貪欲起;少欲無為,身心自在。」

  人皆不樂(要)於苦,皆想離諸過患——

根本解決之道,即是在於‥「出離喜貪」是也!

  思離苦者,當以智慧觀照‥「苦、集、滅、道;味、患、離」——

如實見、如實知,不自我催眠、不自我陶醉、不自欺欺人‥

「得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時,便知我得‥樂痛、苦痛、不苦不樂痛。」

「痛過‥痛者無常、變易之法,是謂‥痛為大患。」

「除諸亂想,於痛不著痛,如實知其為大患,能知捨離,是謂‥捨離於痛。」

「除諸亂想‥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

  如實見、如實知、如實行‥「味、患、離」,方有「出離苦患」之時機也!



  朋友啊!

  不要只是在那裡‥「乞食黃連——自討苦吃」,然後才在‥「乞丐嘆息——窮叫苦」。

  佛有妙法‥「四諦三則」,能令人出離解脫‥一切「惱苦過患」。

  慎思慎思!依法而行,自可渡一切苦厄也!

  阿文且作一偈曰‥

「佛有妙法除苦患‥四諦三則是良方;行者如實隨順覺‥一念心轉天地寬!」

                   2006.03.20.一 16:20:30



台長: 阿婆
人氣(1,28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家庭生活(育兒、親子關係、婚姻) | 個人分類: 佛教與我 |
此分類下一篇:佛教與我(三)
此分類上一篇:佛教與我(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