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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6 01:50:41| 人氣153|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H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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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完電影版HERO。

要用一句話來形容得話:
『心情變得很有層次』會是我現在想說的。

『被告在判決之前,是清白的;
找到徹底的證據是檢察官的責任...』蒲生律師。
(SORRY~記性不好,內文大致上是這樣。)

找到徹底的毫無瑕疵的證據,
是基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則吧?!我想...

隨著劇情的推進,
我的心情開始和前幾天串連。

在整個案件裡,
每個人都做著對的事;

被告有權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
原告有權瞭解判決過程;
檢察官致力於找到徹底有罪的證據;
而被告律師則全力保護當事人免於刑責...
(這麼敘述應該沒錯吧?!)

我想起幾天前,
坐在Starbucks裡,
法務室主管再三向我確認:
『他真的不是愛慕你嗎?』
『有沒有任何可能就是愛慕你?』
『有沒有任何跡象察覺他是愛慕你的?』

當時的心情並不是一句『很難接受』可以形容的。

我被告知假使”是”得話,
對方將能夠保住工作;
假使”不是”,
革職將是唯一處分。

在這之前先被告知對方太太是個單純的孩子,
且已經同意先給對方一次自省的機會...

我很想說:『我很肯定他是藉職務之便欺負人。』
而最後,
我只說了:『我從不認為對方有愛慕之意。』
手上握有的證據能證明他的確在車上吃我豆腐,
但是,
我不是對方,
即使我抗議一百次,
也很難證明對方不是愛慕。

在那時候,
我其實能勉強體諒這是約談必須的一環。
但是因為曾經修過法學緒論,
知道條文是可以被多方面詮釋的,
以外行人的觀感,
有很大一部份覺得是一種”操弄”。

有這樣的認知,
讓我在約談之前更覺不安,
不知道在約談過程中是否會被扭曲事實或者否決事實,
這樣的心情重重的壓迫著我提出申訴的勇氣,
重得透不過氣。
甚至一度猶豫是否該有所保留。

會談開始前五分鐘,
光點老師適時的來電給我很大很大的安定效果。
她特地告訴我:『不要害怕,要敞開心胸的敘述。』


也許一整個事件下來很多人會以為對於這樣的驚嚇所產生的反應有點小題大作,
但我現在卻是很深刻的以一個”受害者”的心情在看這部電影,
在回顧整個判決過程。

場景回到法庭上,
蒲生律師說:『到過現場不足以證明被告犯案。』
我受到很大很大的衝擊。

眼見並不能為憑,
即使所有人一面倒的認定對方是個罪大惡極的壞蛋,
他還是擁有應有的權利及清白的身份。
因為證據不足。

這是司法對每個人最基本的且應有的保障。
但是在法庭上,
有多少因為罪證不足而被釋放的壞蛋,
就有多少因為舉證不足而被枉判的冤大頭。

這也是我當初內心最害怕最掙扎之處。
即是自認為證據再充足,
律師團再堅強,
要是對方請來刁鑽善於操弄條文的人作靠山,
還是有敗訴的風險。
這是法律令人害怕的地方。

壞人洋洋得意的離開,
好人氣憤抑鬱,
電視上不是常常這樣演?!

電影裡的松本小姐的心情剎時和坐在電影院的我的心情有了某種程度上的連結。
忍痛聆聽判決的過程與等待結果。

即使我現在的恐懼轉為另一種形式存在,
開始蒐集防身器具,
這依舊是忍痛等到的判決結果。

台長: 綠 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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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貓
正巧我也去看了這部電影(真好看)

我相信最後結果就會跟電影結局一樣,最終真相始終會大白的,蕃茄不用擔心,你已經很勇敢,要相信這社會上還是有公平正義的!(呼叫台灣的久利生XD)
2007-11-26 09:18:17
鴨子
抱~~~
你真的很勇敢!

從前我遇到公車色狼跟熟人欺負事件之後
有個心得就是
打人真的平時要練習
不然像我們這麼溫馴善良和平的人
臨時真的打不下去啊
也不知該從何打起

更詭異的是
明明對方已經在欺負你了
還想著出手打會不會打傷他....Orz

遇到公車色狼沒能做什麼只倉皇下車逃走
讓我一直嘔到今天內傷嚴重
你為自己做了一些什麼
再怎麼說
對心裡健康都是有幫助滴~~
抱~~~
2007-11-26 10:05:54
Page
【法務室主管再三向我確認:
 「他真的不是愛慕你嗎?」
 「有沒有任何可能就是愛慕你?」
 「有沒有任何跡象察覺他是愛慕你的?」】

這實在是一種BS的&quot程序正義&quot...
但你們法務難道都沒想過這對受害者來說是二度的&quot實質傷害&quot, 噁心至極!

大部分的亞洲人都選擇&quot沉默&quot,
鮮少真的挺身而出, 特別是面對一個&quot組織&quot.
各位姐妹們站起來吧, 特別是面對這種爛(賤)男人, 一定要給他們顏色看看, 否則全天下的男人形象, 都被這種男人搞爛了! (什麼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屁~ 那其他沒犯的男人是怎樣?! 守本分守法的人都是白痴?!)
有時候覺得, 台灣社會真的病了, 好像就是這樣才會讓好人一直被欺負! 我們是好人, 但受到欺負委屈的時候, 不應該選擇沉默, 要做個&quot不沉默&quot的好人才是!!!

最好有辦法讓他自動離開公司, 不需要幫他想太多, 那當時他在逞獸慾之快時, 怎麼不幫你想呢? :-@

這段時間對你來說一定很難熬, 不過我相信你一定會熬過來的, 小番茄加油! 朋友都在妳身邊!!!
2007-11-26 11:15:46
小玉
12/2(日)有沒有大事,到山上走走吧!
你很久沒有參加活動了,勞動一下可是有益身心哦!
現在已經不大會說安慰人的話了,因為覺得那有時是一種提醒,因為我不是對方,是無法能真的有&quot感同身受&quot.只有一句,加油!
因為太久沒地方上課,所以有一些別的想法,想要大家集思廣益,等你哦!
2007-11-26 23:41:46
小雷
【假面超人大統領再三向我確認:
 「他真的不是愛慕你嗎?」(點頭微笑中)
 「有沒有任何可能就是愛慕你?」(臉部表情有點僵硬)
 「有沒有任何跡象察覺他是愛慕你的?」】(青筋暴露了..)

當下只好承認─「人的確是我殺的」。

這時單純的孩子的眼眶裡打轉了很久的那滴淚..突然就滴了下來...

大統領毅然地宣判:「原告綠蕃茄,根據假面超人惡搞法第186534條第二款之條文,判處封口之刑!即日起生效!」

此時,全場嘩然...正義的一方一擁而上...
蕃茄..只能保持沈默...
===本劇終===

這部戲一定比 HERO 好看...因為劇本是我寫的...

重點是...原告被判刑這一段... >__<!!
2007-11-27 03:24:23
小雷
忘了說...

其實我有讀後心得的...

就是在做壞事前...記得先娶一個單純的孩子當老婆...很方便...
2007-11-27 03:27:07
小草莓
小雷:
你的心得很妙。
原本我一直很想保有單純的心,
從你的心得看來,
我覺得我還是越複雜越好...。
哈!
2007-11-27 14:58:57
光點
我想,你還是12月去見一次尤美女律師跟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蕭昭君老師吧!那裡還蠻多相關工作伙伴的,你可以就實務上問具體的問題。

我比較實事求是,
所以情緒可以私了,法律不可以。
2007-11-27 16:09:0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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