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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23 00:39:29| 人氣1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志趣相同重要嗎?(完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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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王QQ說她跟未婚夫決定結婚後遇到很多歧見說,
要怎麼辦咧?!」A同學在MSN上丟來訊息

「那是她家的事,
傾聽她唉唉叫,叫夠了就會好啦~」

「可是我覺得聽起來好悶說,
她興致勃勃想規劃的事都被打回票嫌麻煩...那不是很洩氣嗎?」

OHH~
這位同學,
問我就問錯人啦。
雖然我會很理性的說:「一生一次而以就好好溝通各退一步嘛...」
內心OS卻吶喊著:「這是性格衝突不合的sign!!!」

好吧!
如果一定要我很認真很誠實的作答,
我會說:「重新考慮結婚的決定。」

畢竟婚姻是一輩子的,
誰都想相知相惜恩愛到老。
婚前你們志趣相投,
一樣愛看電影愛音樂愛旅遊...
臨要結婚了,
卻發現他怕麻煩喜便利愛跟團,
你好冒險喜歡一手包辦規劃旅遊;
他只看經典溫馨賺熱淚的好萊塢芭樂片,
或者充斥肌肉與機槍的動作片,
你一談起李安、提姆波頓...他就拿起報紙遮住臉;
他對李傑聖、5566、王新凌...朗朗上口,
卻覺得你學樂器多此一舉。

這樣的志趣相投能代表什麼。

兩個人興趣是否一致,
我覺得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不能開心的分享彼此的世界。
我告訴你舞蹈的世界多麼多姿奔放,
你對我說音樂的意境如此寬廣多變。
你欣賞我的專注,
我嘉許你的熱情。
互相引領對方觀賞彼此的嗜好興趣,
並從中獲得快樂。

即使有稍許的不認同,
也都該有商量的空間溝通的餘地。
如果你興致勃勃的事,
只換來對方的嗤之以鼻,
那不表示這個人沒法兒欣賞你的興趣,
無法瞭解你的熱情,
你們無法感受彼此的心跳悸動,

那麼...........................................
我就說別問我啦!X D
只能說,
沒有沒得商量的事,
只有有待商榷的人。

台長: 綠 蕃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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