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三十四章
34: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他的全軍和地上屬他的各國各邦,攻打耶路撒冷和屬耶路撒冷所有的城邑。那時,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4:2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你去告訴猶大王西底家:‘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這城交付巴比倫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燒。
34:3 你必不能逃脫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見巴比倫王的眼,他要口對口和你說話,你也必到巴比倫去。
34:4 猶大王西底家啊,你還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論到你如此說:你必不被刀劍殺死,
34:5 你必平安而死,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好像為你列祖,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人必為你舉哀說:哀哉!我主啊。耶和華說,這話是我說的。’”
34:6 於是,先知耶利米在耶路撒冷將這一切話告訴猶大王西底家。
34:7 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正攻打耶路撒冷,又攻打猶大所剩下的城邑,就是拉吉和亞西加。原來猶大的堅固城只剩下這兩座。
34:8,9 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34:10 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
34:11 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34:12 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4:13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
34:14 ‘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
34:15 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34:16 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34:17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34:18,19 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34:20 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34:21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
34:22 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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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中描述耶利米多項預言的應驗,從歷史中證明了先知的話之真確,
當巴比倫圍困耶路撒冷,全城危在旦夕之時。神要耶利米去向西底家宣告。
最後因為西底家決定聽從耶利米的話,才平息了神的怒氣。
不過,在這當中西底家用解放奴隸的方式,以為藉此善行可以討神歡心,但其實神要的是他真正心靈的更新改變。
對百姓來說也一樣,他們從一開始就不遵守神的律法,大難臨頭才急急求告,神伸手救了他們,圍城之禍暫得緩和時,在短暫安逸的日子裡,百姓又故態復萌,甚至變本加厲,公然犯罪。
由此種種的事件,都可以讓我們看到,人若只有因外在環境的改變而祈求,不是由內心真正需要的悔改,那也不是能得到神永遠賜福的。
以色列的百姓難以向神遵守諾言,因此神發烈怒,在這事件中,可使我們學習並反省自己是否對神也是存著同樣的心態。
當百姓在聖殿裡因著大難臨到就嚴肅認真地許下諾言要遵行神的旨意,討神的喜悅,
這是人在危難時,看到自己對事實無能為力的正常舉動,面對神我們常會以承諾來求取幫助。
這樣的事,從古至今都在發生著,神也容許我們如此行,如此祈求。
只是,當我們許願且得成就後,我們的態度是什麼,卻是決定我們能否蒙福的關鍵。
危急時,我們祈求且得幫助,但一回到家裡或回到工作崗位時,就完全不守承諾。
這樣的人,令神非常不喜悅。我們若想討神喜悅,就一定要守約,
神要的不是我們的空言,而是信守對神的承諾。
可惜,不管是在當時或在今世的我們,大部分人仍然很容易就忽略神的話語,而行自己合意的事。
在耶利米書之中,不少預言說出以後很快就應驗了,這些也都是歷史上可查驗的事實,也提供我們一個印證。
若我們沒有真正的心靈更新,而僅在危急存亡之際匆忙應付,是無法挽救敗亡的。
信實的神,對於信守約定非常重視。西底家王和他左右的領袖們,根本就沒把信約當作一回事。巴比倫王把他放在王位上,換取他效忠的保證,他可以食言背叛;向奴僕宣告自由了,到時勢轉變,竟然又取消前言。這是嚴重得罪神的。
神說:"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34:17)這樣的景象,是要我們能敬畏神遵行祂的旨意。
在18-20節提到把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這是以色列人傳統立約的方式(參考創世記15:9-10),這象徵人背約必受的審判。
神在這裡的意思是“你既違背與我所立的約,就該知道必會受到審判!
當我們對神許下諾言後不去兌現,不管立約時是採取如何隆重的方式,只要違背所立下的約便是罪,也就反映出我們對此信仰的虛浮。
因此,我們應想想自己曾否向神許諾了甚麼卻沒有信守的,就不要再輕忽自己在神面前的承諾了。
敬拜詩歌:只為榮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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