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1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17: 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那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17: 3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17: 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的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17: 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17: 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17: 7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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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神要摩西把這個命令列於此,可能因為有些以色列人將有殘疾的牛羊作為祭牲獻給神。人常常受試探,希望能夠少奉獻給神,以為沒有人知道真相。奉獻的態度顯明我們的優先取向。將剩下的獻給神,表示神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不重要。如果要讓神優先使用我們的金錢、時間、才能,就要將上好的獻給衪,願意把最好的部份讓神使用。如此才算尊崇祂。
17: 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17: 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17: 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17: 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17: 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17: 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17: 14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17: 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17: 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17: 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17: 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17: 19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17: 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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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以色列人自己要立王,但是神並未叫以色列人立王來治理他們的國家。實際上,神不同意他們這樣的想法,因為祂就是他們的王,百姓應當順服祂、跟從祂。但是神知道,將來有一日,百姓會有自私的意圖,想立一個王——使他們像周圍各國一樣。但是神也知道他們的堅持,所以他們若堅持立王,就必須選擇合適的人。因此神將這些條例列出,既為百姓的好處,使他們知道怎樣選擇,並且也是為王本身著想,使他照神的律法來領導百姓。神規定以色列人所選出的君王,必須愛慕神的話語—聖經。他必須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供他個人使用(那是古時的摩西五經);且將這書妥為保存並每天誦讀;要完全順服神的話語。如果君王能切實這樣行就能尊敬神,不至心高氣傲,看不起別人或在富足強盛的時候忽略神。只是以色列的君王沒有遵行這些吩咐,未留心這個警告,結果都是自取敗亡。神使所羅門諸事亨通,但是他在富足以後,就建立強大的軍隊,娶了許多妻妾,他的心也偏離了神。他所犯的罪也導致以色列的不順服、使國家分裂和百姓被擄。不閱讀神的話語,我們就不能明白神的旨意;除非經常閱讀、默想祂的話語,不然聖經對我們就毫無用處。古時的聖經都要自己抄寫,並不是普通人能讀,現代人容易得到聖經,因此不難獲得古時以色列君王的智慧之源,但是更大的挑戰,是依照聖經的指示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