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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31 10:42:56| 人氣830|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31~創世記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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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詩歌:至善聖靈
http://blog.yam.com/tkcsong/article/13660255
圖片附註:攝於日本賞櫻(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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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四章

4: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註: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4:2 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4: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4: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4: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同房”這個詞由希伯來文直譯為”認識”,意思也正是”發生性關係”之意。兩性的結合在神的原則是兩人合而為一,不是只有肉體上的接觸,而是在心意上完全瞭解對方的意思,性交是兩性之間在彼此完全了解之下最親密的行動,人們因彼此了解而互生愛意,最後產生肉體的結合這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也是人在心靈、肉體上最實際也最本能的需要。神創造人類,不只給我們一口氣,衪稱我們是有靈的活人,衪照顧了我們全面的需要,但並不是要我們濫交,衪要我們預備好自己,確定雙方在社會中、肉體上和靈性上的關係,在衪祝福的時刻遵行這事。所以神只准許人在婚後這樣行,因為神看婚姻的本質是立約是聖潔。

聖經讓我們知道人類有了下一代,就是該隱和亞伯,他們是亞當和夏娃的孩子。聖經上說神看中亞伯所獻的祭物,但沒有說明神為何不接受該隱的獻祭。有解經家說也許因為該隱的態度不正確,或是他所獻的祭物不符合神的標準,或者在他的心中沒有甘心樂意的獻祭都有可能是神不悅的原因。那我自己向神所奉獻的一切是否出於甘心樂意呢?箴言上說“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箴言21:27)神不只是衡量所獻上的東西,也衡量我們的動機。當我們奉獻給神、或餽送別人時,應該為自己能有所獻而滿心歡喜。我們不應記掛自己的損失,因為萬物都是由神而來;我們乃要歡歡喜喜地將我們的時間、金錢、財產和才能盡量獻給神。

4: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
4: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該隱因為耶和華神不悅納他的祭物而發怒,雖然我們看來他好像很不智,但是如果有人指出我們做了錯事的時候,我們的反應又是怎樣的呢?是將它改正過來,還是死都不肯認錯呢?有古言說,忠言總是逆耳,當我們面對別人對我們的提醒,我們總是會想逃避不聽,當該隱獻祭被拒絕後,也是這樣的反應。但是神給他一個改正錯誤、從頭再做的機會,甚至鼓勵他,他卻拒絕了。因此,他的餘生就成為一個不肯認錯的人的鑒戒。這裡應該可以給我們一個很好的警示作用,如果有人指出我們的錯誤,我們就要忠實地檢討自己。要走屬神的道路,而不要走該隱的路。

該隱若想要勝過伏在他私慾門口的罪惡,就當放棄由嫉妒而來的惱怒,叫罪不能在他的生命中立足。信主的人,總要面對一生向罪宣戰的掙扎,我們正像該隱一樣,罪在我們的生命中,而我們在其中,可靠甚麼得勝呢?每一天我們的生活罪在我們的門口伏著,如果我們不能勝過它的話,就會像該隱一樣被它所勝。僅靠自己的力量是不能勝過罪的,我們必須轉向神,領受神所賜的信心和能力;並接受信徒的幫助,來面對這場終生的戰事。聖靈會幫助我們制伏罪,直到我們與基督面對面時,這場爭戰才會結束。

4: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4: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4:10 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

亞當、夏娃的不順服將罪帶進全人類中。他們也許認為自己的罪只是吃了一個果子,不算甚麼。但要留意,他們犯罪的本性很快就傳給下一代了。簡單的不順服神很快就墮落為謀殺之罪。亞當夏娃只是得罪神,而該隱既得罪神又得罪人。一丁點兒的罪都會愈演愈烈。由第8-10節我們看到這史上第一宗謀殺事件出現了。該隱殺了他的兄弟亞伯,由於嫉妬心的驅使,該隱的手上沾染了血。在舊約聖經中我們知道,血正代表著生命,活物沒有血就會死。生命是神所創造的,只有祂才能收回生命。所以人是不能殺人的,我們要尊重且保護生命。並檢視自己,是否留有一些小罪,正拖著我們的腳步邁向更大的罪中。我們要讓神幫助我們勝過“小罪”,以免釀成悲劇。

4:11 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4:12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4: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4: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4: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從經文中,我們看到只提到四個人——亞當、夏娃、該隱和亞伯,很多人聖經讀到此有兩個疑問待解:該隱為甚麼害怕被別人殺害?此時亞伯已死,那麼他的妻子從何而來(4:17 提到)?明顯地,亞當夏娃有許多兒女,只是聖經上只記錄了男性的人口數;該隱的妻子可能是他的妹妹或姪女、甥女。初期人類的遺傳基因仍然是純潔的,所以不怕近親結婚會帶來不良的後果。神要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1:28)。該隱因殺了自己兄弟而深感恐懼,他可能害怕自己的家人報復。他既然能殺人,別人也可以殺他。該隱的謀殺罪受到神的嚴厲處罰。但神的管教卻是出於愛,”必遭報七倍”這句話的意思是,殺該隱的人所要受到十足的、徹底的刑罰,比該隱所受的更嚴重。神審判人的一切罪,並且適當地懲罰,這並不是出於憤怒或報復,乃是要改正我們,恢復我們與祂的關係。不要怨恨神改正我們,要藉此機會改變與神的關係。


4:16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4:17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4:18 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4:19 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4:20 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4: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4: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註:或作“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4:23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註:或作“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
4:24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4:25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 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4:26 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由人類歷史的演進過程證實,文明增長的結果,罪惡亦不斷增加。但神還是讓人自行其是,將世界交給人管理,不過人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每況愈下。從對拉麥家族的概述中,我們看到神賜人多方面的才華和能力,也看到罪惡與日俱增。當時又發生一宗可能出於自衛的殺人事件,暴力事件在上升,對此人可能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是對罪惡漠不關心;二是求告上主之名,如塞特的後裔所為(4:26)。塞特代替亞伯,作神忠信子民的祖先。這些都是人的選擇,有人選擇祝福,有人選擇咒詛。作為一個信神的人,讀此經文當了解選擇順服神的人祝福是極大的。

台長: 無法沉默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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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咪
挖 速度好快
約伯已經結束了
好佩服喔
2008-01-31 23:02:32
版主回應
呵呵~沒有啦!
我給自己規定每天至少讀一章,
按進度創世記早要開始的,
我有時候也會偷懶的。^_^
2008-02-01 10:21:45
*JoMa*
日本的櫻花好美
2008-02-01 07:25:11
版主回應
真的,很美!
在現場看更美,
坐在那櫻樹下喝茶吟詩更美!
雖然我不會吟詩只會喝茶~哈
2008-02-01 10:24:2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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