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條一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
一、防止機械、設備與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二、防止爆炸性、發火性等務質引起之危害。
三、防止電、熱及其他能引起之危害。
四、防止採石、採掘、裝卸、搬運、堆積及採伐等作業中引起之危害。
五、防止有墜落、崩塌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六、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
七、防止原料、材料、氣體、蒸氣、粉塵、溶劑、化學物品、含毒物質、缺氧空氣、生物病原體等引起之危害。
八、防止輻射線、高溫、低溫、超音波、噪音、振動、異常氣壓引等起之危害。
九、防止監視儀器、精密作業等引起之危害。
十、防止廢水、廢液、殘渣等廢棄物引起之危害。
十一、 防止水患、火災引起之危害。
雇主之責任包括
五條二
雇主對於勞工就業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或通風、採光、照明、保溫、防濕、休息、避難、急救、醫療及其他為保護勞工健康及安全設備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措施。
十七條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定雇主之責任;原事業單為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再承攬者亦同。
十八條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
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
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之指導與協助。
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十二之一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下列勞工安全衛生事項:
一、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三、危險物與有害務之標示及通識。
四、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與測定。
五、危險性工作場所之製程或施工安全評估事項。
六、採購管理、承攬管理及變更管理事項。
七、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八、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九、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十、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十一、 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十二、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運用及分享。
十三、 緊急應變措施。
十四、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
十五、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十六、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十九之一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所稱局限空間,指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勞工進出方法受限,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二十九之一
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作業前,應先確認該空間有無可能引起勞工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及火災、爆炸等危害,有危害之虞者,應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並使現場作業主管、監視人員、作業勞工及相關承攬人依循辦理。
前項危害防止計畫,應依作業可能引起知危害訂定下列事項:
一、局限空間內危害之確認。
二、局限空間內氧氣、危險物、有害物濃度之測定。
三、通風換氣實施方式。
四、電能、高溫、低溫及危害物質隔離措施及缺氧、中毒、感電、塌陷、被夾、被捲等危害防止措施。
五、作業方法及安全管制作法。
六、進入作業許可程序。
七、提供防護設備之檢點與維護方法。
八、作業控制及作業安全檢點方法。
九、緊急應變處置措施。
一個月前,這些對我來說是遙不可及的法規,現在,不但要倒背如流,還要能解讀;放下休息娛樂,有面談機會就去談談,該上課到就去教室,剩下時間就把自己泡在成百上千的法規、條文與辦法中。
當某些公司把我過去十五年的人力資源工作經驗放大檢視,不論能力與經驗,只要求便宜就好;我鄙視這些用錢去當成任用唯一標準的公司,也為這些為一份工作屈就自己,把自己當成廉價勞工看待的人感到可憐,當你連自己都不尊重,不要企望公司會尊重你。
我讓自己的能力領域更寬廣、實力更強化,初級念完我還要念高級,檢定若過了,再三個月還要考高級檢定。
這幾個月會辛苦些,經濟上也會有壓力,老伴為了配合我上課時間得跟我一起作息,週末假日一個人在家裡改學生的作業和考卷,毛帥的學生也成了我上課的受害者,因為多出很多很多的功課和考試。
念法規的路很孤單也艱辛,但我認為很有價值,它讓我看到不同的東西,學到更專業的知識,我不想被輕視,所以讓自己加值。
2010的最後一天,我給自己更高的期許,也祝大家有美好的過去、滿足的現在與充滿希望的將來。
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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