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應依規定項目及期間實施作業環境測定之作業場所如下:
一、 設有中央管理方式之空氣調節設備之建築物室內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
二、 坑內作業場所為下列情形之一時,應每六個月測定粉塵、二氧化碳濃度一次以上。
1. 礦場地下礦物之試掘、採掘場所。
2. 隧道掘削之建設工程之場所。
3. 前二者已完成可通行之地下通道。
三、 勞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在85分貝以上之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噪音一次以上。
四、 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所稱高溫作業場所,應每三個月測定綜合溫度熱指數一次以上。
五、 粉塵危害預防標準所稱特定粉塵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粉塵濃度一次以上。
六、 製造、處置或使用有機溶劑之作業場所應實施作業環境測定項目一覽表之第一種、第二種有機溶劑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其濃度一次以上。
七、 製造、處置或使用甲類、乙類、丙類第1種、丙類第3種、丁類物質及砷等三十五個特定化學物質作業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其濃度一次以上。
八、 接近焦爐或於其上方從事煉焦場所,應每六個月測定溶於苯之煉焦生成物之濃度一次以上。
九、 鉛中毒預防規則所稱鉛作業之作業場所,應每年測定鉛濃度一次以上。
十、 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所稱四烷基鉛作業之作業場所,應每年測定四烷基鉛濃度一次以上。
聯苯胺及其鹽類、4-胺基聯苯及其鹽類、β-萘胺及其鹽類、二氯聯苯胺及其鹽類、α-萘胺及其鹽類、鄰-二甲基聯苯胺及其鹽類、二甲氧基聯苯胺及其鹽類、铍及其化合物、次乙亞胺、氯乙烯、苯、石棉、鉻酸及其鹽類、三氧化二砷、重鉻酸及其鹽類、煤焦油、硫酸、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砷等化學物質測定紀錄應保存三十年;粉塵之測定紀錄應保存十年;其他之測定紀錄應保存三年。
我想這樣應該能表達出十萬分之一我之所以得把部落格放在一邊,辜負大家對我和毛帥生活紀錄的期待。月底就要考試,還很多沒K完,沒背完、沒讀通…
當然,除了努力準備三月及七月的考試外,有工作機會還是會去談談,但不知怎的,除了被騙,還是沒一個公司肯用我年資應該有的薪資聘我。
那二家在中和的電子廠,除了那家做LED燈的耗燃科技,在面談時自誇自讚自己的公司,還說用很低的薪資去聘產業的資深高手,用這種笑死人不償命的手法來想壓低我的薪水;另外一家是空蕩的辦公室,連產品都不告訴應徵者的摳家國際,我真的不知道他們的想法是啥?就沾了一點電子產業的邊,就可以這麼莫名其妙的對待應徵者?
還有想騙我去印尼和柬埔寨工作,卻打著在台灣工作機會招牌的成衣公司性援企業,找不到去落後國家工作的人力資源主管就用騙的要人去面談,最後才對你說,很遺憾你不能外派,有本事妳自己不會去啊?鬼的咧。
李傲背那我還是還了那次欠她不去面談的債,這是一年內第三次找人資主管了,一任比一任來得短,我認得的那一任一年就落跑,邀我去面談的那位大概三個月,我都可以預測出來這一任從糠是得這樣小廣告公司找來的人能做多久了。那位號稱在公二十幾年的財物總姦,連薪資裡可以有一千八百元的伙食津貼可以免稅的稅法都不懂,我可真好奇這家公司的員工有多好騙。
至於具哼網和禿頭ABC這二家可更加可笑,明明是他們主動邀請我去面談,我連投履歷表都沒有的公司,我很有禮貌的赴邀面談,談完之後連個回應都沒有,該是說他們沒禮貌呢?還是無知到家了,只能夠說壞年冬,逍狼多。
連著三篇是我和毛帥用上個星期五及二二八假期到陽明山及坪林拍的櫻花,請大家欣賞。
拍攝日期:2011/02/28
拍攝地點:往坪林的路上的八重櫻及坪林市區路邊的菜園一棵開滿粉紅色花朵的吉野櫻
攝影者:毛帥和我
攝影傢私:Nikon D300s + 24mm-70mm F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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