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端看自己的價值觀,願不願付出,在值得與不值得之間。
很多人,是不會去計較付出應該有回報,老媽之對於老爸和她的子孫們,爸媽是媒妁之言結合,真的沒太多感情存在,幾十年前的農家努力就是為了要生存及養育後代,爸沒給媽很好的生活品質,就只給家裡生了五個孩子,含辛茹苦的養育我們。這些年孩子都大了、獨立生活也都有自己的家庭,老爸孱弱的身體是她最常跟我碎碎念的話題,總害怕老爸會先走,而她會不知該如何繼續活下去。
我總是跟老媽回嘴:
「妳從老爸六十歲的時候就跟我念這些,也念了十幾快二十年,我想等妳跟老爸都食百二(活到一百二十歲),而我也老扣扣時,妳還是會念相同的話題。」
從沒有感情到老來伴,幾十年就這樣過去,老媽沒太多抱怨,十幾年前當二個人感情不睦時還會嚷著要離婚,到現在,心中惦記的是老爸愈吃愈少、膝蓋不好、瘦得更厲害,而她也只能向崇拜的神唸經,希望為老爸帶來好氣色。
值得嗎?我想老媽不會給我答案,但也就這樣過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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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歐巴桑總經理和她工作了三十年公司間的勞資官司終究還是輸了,從年前她不太願意跟我提起就能感受到。輸的理由很錯愕,因為她從很多年前就掌管台灣,雖然她從不是公司登記有案的負責人或委任經理人,但實際工作內容卻與負責人或委任經理人無異,而這實際的行為讓她在這場官司中落敗。
在人造人還沒遇見壞女人進而引狼入室前,她們倆情同親姐妹,歐巴桑和人造人住在同一動大樓的上下樓層,她像家臣兼奴僕的角色在服侍人造人,人造人她媽幾年前一次類似中風的病倒,搞得全身屎尿臭衝天,歐巴桑幫她梳洗後送醫,還因人造人的兄弟姊妹都不在台灣的情況下,當了很多天的私人看護,一直到她痊癒。
「那個無情無意、翻臉不認人的回仔(回回或回教徒),那個『脫褲張』、妓女、眼中只有錢、為了錢有老公之下還巴著高X愿、林X鐘不放,到處偷人的人。」
藉著酒力,大王,歐巴桑的老公,在年初四我們幾個歐巴桑部屬受邀去她家拜年聚餐的場合中,罵得口沫橫飛。
值得嗎?我沒問,當然在歐巴桑有求於人造人時,低聲下氣的工作時是有價的;當一翻兩瞪眼,人造人引進壞女人取代她時,曾幾何時感情好得像親姐妹也會變成一世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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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嗎?你也許會問我,我這輩子沒啥出息,骨頭倒是硬得很,當我無求於任何人時,我的付出也就無所謂值不值得,一切都是心甘情願的,這點我應該是繼承了老媽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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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廣告公司快三個月,也到該進行試用評估的日期,我給自己的分數是不及格,我想老闆應該也這樣認為。即便我低薪、每天工作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罵不還口還低聲下氣的,但終究對這樣的環境不適應,也就不值得我再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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