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ter Rams
前任百靈設計總監
Kronberg,德國
日式盆栽有它一定的修剪方式,好讓小鳥可以從上面飛過去,很棒,不是嗎?
但其他的樹,你一樣得去修剪它們,在日本,他們不只修剪盆栽,連一般的樹,他們也一樣修剪,他們會說:我們必須去設計他們,但我們為何需要這樣做?
這個世界上已經到處都是我們設計的東西,我們甚至還要設計自然!
【以下深藍字部分為 麥克 註解】
從前段修枝剪的設計,接到修剪盆栽的 Dieter Rams,很難想像,設計風格嚴謹簡潔的 Dieter Rams,竟有這樣令人想像不到的雅趣和嗜好。
在我的經驗中,當物件的設計簡潔易懂時,使用者的反應都是非常正面的
這也是現在最困擾我的一點,市場上充斥太多隨意且未經思考的東西
不只是消費性的商品,連建築、廣告,到處都充斥了不必要的東西。
這裡開始,Dieter Rams 開始講出他有名的【設計十要】
‧好設計應該是創新的 Good design is innovative
設計師不為了新奇而創造產品,如果沒有在功能、技術或是概念有突破,而只有外型上的改變,便稱不上是好設計
‧好設計讓產品更好用、更有用 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seful
‧好設計應該符合美的標準 Good design is aesthetic
美就美,幹麼要講的這麼繞口咧?
Dieter Rams 所謂設計的美並非色相、表象的漂亮,或是藝術上會激動人心的美,而是指符合某種理性審美主義所認知的美感標準,是一種需要透過學習、教育才能理解認知的美感,而不是感性上的。
‧好設計讓使用者更容易使用產品 Good design helps us to understand a product
‧好設計謹守本分、不逾越張揚、不爭奇鬥艷 Good design is unobtrusive
‧好設計是誠實的、不呼弄消費者 Good design is honest
‧好設計應當歷久彌新 Good design is long-lived
上圖中地上兩個看似液晶電視的東西是 Rams 設計的 LE 1 (1959年)揚聲器,和一旁放音響的書架 606 Universal Shelving System (1960年), 50年前的設計竟可如此摩登,即便拿來放在 iMac 旁也不顯老態。
Braun LE 1 近照,是有沒有那麼美啦!
Braun L01(左,1958年),L02(右,1958年)揚聲器,一樣美到不行
‧好設計應當貫徹到每一個細節 Good design is consequent to the last detail
‧好設計應該是環保的 Good design is concerned with the environmental friendly
最後,也最重要的:
‧好設計應該愈少愈好 Good design is as little design as possible
設計師並不是在真空環境中工作,我們同樣需要商人
我們不是藝術家,一個設計師經常會自我混淆的角色
就我所見,現在沒幾間公司嚴肅地對待設計這件事
如果有,就此時此刻而言,那就是美國的 Apple 蘋果 公司
這裡稍微介紹一下 Dieter Rams,以及他為何如此重要的原因。
1932年 出生的 Dieter Rams,唸的其實是建築和室內設計,在 55年 進入德國百靈 Braun 工作之前,Rams 曾在建築事務所工作兩年,事實上,他也是以建築及室內設計的背景進入Braun,Rams 在 56年 首次參與產品設計的工作,第一件產品就是知名的 SK 4(如下圖),之後在 61年 職掌設計部門,一直到他 1997年 退休,42 年的執業生涯除了部分的傢俱設計(Vitsoe)外,全部投注在家電設計,這和大部分設計師選擇獨立開業,為了接案多領域跨界的情況不同,也是早期少數、甚至是唯一在企業體內任職,還能享有獨立名聲的設計師,而也因為他的從一而終,才能將他的設計理念完全貫徹融入在百靈的品牌基因中。
Braun SK 4
1956
Hans Gugelot, Dieter Rams
Rams 在百靈時期的諸多設計,不管是由他本人或是團隊中其他設計師操刀,其劃時代的經典樣式,即便某些設計距今已時隔 50年,如今看來卻仍是那麼有前瞻性,有人把當時百靈的設計和現今最紅最夯的 Apple 拿來相比,當中的傳承軌跡已經不是穿鑿附會可以一筆帶過,本片中 Rams 本人欽點 Apple,而緊接在 Rams 後的就是 Apple 的資深工業設計副總裁 Jonathan Ive,其傳承意味不言可喻。
上圖:從 Rams 的桌上可以一窺他的設計風格,什麼東西都是整整齊齊乾乾淨淨,看到了嗎?桌墊左上角的 iPhone,下圖: iPhone 和 Rams 70年代 設計的 ET 66 計算機的按鍵比較。
從 Dieter Rams 認為好設計應遵循的十個原則可以看得出來,他的設計理念基本上還是著重在人、在使用者,設計的重點上在於解決人的問題,解決人跟物件溝通、使用的問題,設計師和被設計的物件都應謹守為人群服務的本分,秉持設計的專業,在功能、在材質利用,在生產技術上持續精進,而不是用外型來眩惑消費者,來掩蓋物件的本質,這是 Dieter Rams 認為的好設計,也是【理性主義】設計所認定設計的【真、善、美】。
從時代的角度,為什麼 Rams 會提出這十條設計的原則呢?
從 70、80 年代開始,設計在商業中所扮演的主導性角色已經被行銷 Marketing 所取代,工業設計師不再是先知而是行銷的推手。
商業主義盛行的美國透過「週期性廢止」的設計原則(一種純商業化設計,以形式主義的誇張為主要設計特徵,希望通過產品不斷推陳出新迅速淘汰原有設計,達到促進銷售的目的)來鼓勵消費、擴張營收;雖然這種設計風格因為資源浪費的道德不正確性而受到嚴厲的指責。但不可否認,德國的產品由於在外型及色彩方面秉持理性主義的原則,使其在其他造型 fancy 的產品前逐漸失去市場競爭力。
(以上這段引自 http://foxhound40.pixnet.net/blog/post/24378595)
從商業的角度,德國百靈 Braun 90年代被 Gillette 吉利 公司(也就是我們熟知的吉利刮鬍刀)購併,而 Gillette 吉利 又在 2005 年被 P&G 寶鹼 購併,百靈 Braun 的品牌雖然持續存在,但產品線已限縮到廚房、口腔清潔等家用小家電,而其前進高檔的設計形象也早已不復見。
待續...
延伸閱讀 Dieter Rams Less and More 展覽
http://adcstudio.blogspot.com/2010/09/less-and-more-dieter-ram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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