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民調必須標明製作單位、樣本數、信心水準與抽樣誤差等基本資料,是記者的common sense,不但學校嚴格教導,媒體界也早就行之有年,NCC不知道是因為有媒體沒遵循,還是從來不知道「本來」就要標示,總之,多此一舉地「規定」,搞得不少公司過於「小心翼翼」,竟然規定這些細節,記者全部要過音唸一次(以往電視台是將製作單位、製作時間等比較不重要的部份標明在cg卡上,稿尾則念一次樣本數與抽樣誤差),結果搞得電視稿落落長,記者念到快斷氣,觀眾也老早就轉台。
今天聽到一個有關NCC時代的民調小故事,某位媒體高學歷長官,詭異地要求記者將中時、聯合兩家公司的民調,併在同一條新聞裡面(大概五十秒到一分十秒之間),算一算,光唸公司規定一定要唸的基本資料就要花掉至少三十秒,因此,記者只剩下二十秒到四十秒的時間,陳述新聞重點,而且,這條新聞還得包進去主新聞,也就是說,如果還要說主新聞的重點,民調重點可能只剩下三十秒,或根本沒時間陳述(聽說,最後該記者辛苦做的cg卡並未出現,所以一條新聞,最後只有主新聞的畫面,跟牛頭不對馬嘴的口白,光聽到就覺得好笑)。
更妙的是,由於記者complain,若將兩家媒體民調通通寫進去,就得念兩份樣本數、抽樣誤差與信心水準,聽說這位超高學歷的長官,當場「指示」記者:「你抽樣誤差都寫3%好了,好像所有的民調抽樣誤差都是3%」。
OH!MY GOD!實在太好笑了,記者當時的表情應該很為難吧,我想!
所謂抽樣誤差就是指在這個樣本數之下,與所對應的母體,可能會發生多少的差異,民調樣本數與抽樣方式不一樣,抽樣誤差怎麼可能會「統統」都是3%呢?難道這位長官以為,媒體民調都是民調人員吃完便當後,隨便拿筆趕工勾一勾的嗎?
一般來說,民調要有基本信度,有效樣本數至少要一千多份(一千出頭,詳細數字請專家提示一下),抽樣誤差最好是3%以下,因此,如果民調數字抽樣誤差太高、有效樣本數低於一千份,基本上,這份民調就純欣賞或當笑話看看即可,而這位媒體界超高學歷長官,說出這樣的外行話,被指示的記者恐怕笑不出來!
而且,如果可以讓記者亂念,NCC幹嘛還規定媒體要寫呢,何不頒布一條行政命令,下達指示,以後抽樣誤差不管樣本數多少,一律寫3%,最好連答案也能由NCC「指導」,民調製作人員也不用花大錢,到處找專業的工讀生了!
p.s.學生時代常常打工做民調,有信度的民調製作非常困難,最累的一次是,民調中心使用隨機抽樣,還規定必須面對面訪談,我只好騎著摩托車,遠離台北到處上山下海,不斷被拒絕,有時候還得連跑十多家才能有一份有效樣本,由於工作很辛苦,因此薪水也相當高,十幾年前,這樣一份成功民調,能夠有兩百到六百的進帳,學生時代,算是很高的薪資了!
至於廣告公司的民調,常常是電話民調,通常前幾個問題就會篩選掉不少樣本,等於大部分電話通通是白打,這類民調一般多是以時薪計費,薪水很低,但比麥當勞輕鬆一些。
還有一次是在某國立大學的民調中心打工,當時民調中心還監聽訪問員的訪問,如果問不好,會被叫進去警告。
總之,民調是一份相當嚴謹的工作,絕對不是這位媒體長官所說,抽樣誤差好像通通都是3%,要知道,想做出一份抽樣誤差3%的民調,即使問卷的問題很少,通常也得花上十幾萬甚至好幾十萬才有可能!
基本上,對於外行人說的外行話,其實不應該這樣大做文章,只是,這位外行人卻是負責媒體採訪的「應該是內行的」內行人,對於民調有這樣大的誤解,實在難怪記者這行業,會在近年被罵個不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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