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翻閱《閱讀的面貌》一書,在文中認識到顧炎武曾經提倡「博學於文」,於是在Google尋獲一些關於顧炎武的資料。這一段他在《日知錄》寫的話,很適合用在今昔:
文之不可絕于天地間者,曰明道也,紀政事也,察民隱也,樂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於天下,有益於將來,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乱神之事,無稽之言,剿袭之說,諛佞之文,若此者,有損於己,無益於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損矣。
互聯網上資訊大量流傳,不但媒體用來炒作新聞,有許多怪力亂神之圖文也通過互聯網毒害網民。我所指的怪力亂神之內容包括了色情、神秘教義,甚至是自得其樂的殺人放火實錄。青少年在網上任意瀏覽嘗鮮,不但認為這些驚世駭俗的內容很有新鮮和刺激感,還會四處分享給其他網友。
而在這個部落格與臉書盛行的年代,發表的言論內容與形態已經不是用「百家爭鳴」可以形容的了。過去當記者與作者的人應該都有所謂的職業與社會道德,也清楚文章那股無形的渲染力量是很龐大的。如今仿佛人人都可以在互聯網發表任何言論,不知是否人人都曉得言論自由的當兒不可喪失對社會的道德意識?
我雖未曾深入探討顧炎武的《日知錄》(可嘆我不知該如何著手去理解古文,惟恐解讀錯誤),也或許有斷章取義之嫌,但是顧炎武這段文確實提醒了我,既然愛學問、愛寫作,就要清楚自己是為了甚麼而學習,又為了甚麼而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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