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冠璋
幾年前,國家公園管理處拆除大霸尖山的登頂鐵梯,對自然環境的重視還令我感動至今,但看到行政院經建會最近通過的高山纜車評估與規劃案的期末報告,與日前相關環保團體前往行政院表達對於新十大建設之外,勿忘永續發展的陳情被拒,讓作為一個專業的登山者,雖遠在美國唸書但心繫台灣山林的我,很是沉重與難過。
我或許可以想像政府在刺激經濟發展上的偌大壓力,和承擔發展台灣觀光產業的重大責任,但是在面對即將付諸執行的高山纜車興建計畫時,如果身為少數專業研究戶外休閒的台灣留學生還保持沉默,我又還能期待誰挺身而出?高山纜車,無論再怎樣強調將影響減至最小,仍是對生態的一大破壞。更重要的,便利的纜車,扼殺了台灣人不曾正視過的冒險精神,以及違背了世界性的荒原保留運動。現代人憑藉著高科技,自傲的以為站在文明的最頂端,但這正反而顯出體能上、心靈上以及文化上的頹廢與殘缺。
今年的九月,就是美國史上最具影響力之一的環保法案「荒原法」(Wilderness Act)立法四十週年。「荒原法」的重要性,在對環境的保護上是前所未有的,但是更重要的,是美國人思想上的大躍進:原始的大自然,其價值是遠勝過經濟利益、政治權力、甚至人類福利。荒原有她獨立存在的價值,而人類則是她的守護神。今天,荒原是美國的驕傲,是美國人自豪與歐洲人精緻山林旅遊最大的區別。因為他們懂得尊重自然,保留世界上與人間心中的淨土;而不是花十塊歐元搭乘纜車來一趟精緻的法國阿爾卑斯山之旅一樣快速、便利,但膚淺。
因為興趣及所學,我曾經一個人流浪在阿拉斯加的苔原,嚐過擔心隨時被大灰熊攻擊的危險;也曾結隊橫越加拿大的冰河,一個月不見任何人為的東西;也懷念在科羅拉多河的柔暖沙灘上,細聽當年John Wesley Powell發現大峽谷的驚險事蹟。雖然走過世界上許多高山曠野與林谷,但是最讓我牽掛嚮往的-還是台灣的美麗山水。她帶給我的感動與學習,是我人生中最心底的懷念。
五百年前大航海時代,如果哥倫布相信海的盡頭是懸崖,就不會有新大陸斑斕燦爛的今天;如同一百年前,英籍探險家夏克頓在倫敦的報紙上刊登一個活像是死亡切結書的徵人廣告-「誠徵三十人:低薪、工作環境寒冷、終日黑暗,極度危險,幸運的話也許會活著回來,帶來榮耀與名聲」。令人吃驚的是竟然有超過五千人去報名,這趟成功的南極探險鮮明光輝的留在人類的探險史上。
冒險,是探索未知,以勇氣與智慧面對挑戰。倘若我們仍想稍稍地步上冒險家的想像,多麼幸運的是我們還保有這一片難得的台灣山林與荒野,能夠讓我們小小地體會一下偉大探險者的心靈淺嚐探險的樂趣。而探險的樂趣,是絕對無法從纜車上體會到的。探險是要付出體力與毅力作為代價,也正因如此才顯現出探險的珍貴。
教育部長說,我們的自然生態這麼美好珍貴,應該讓更多的孩子們去看看美麗的玉山,看看美麗的台灣。是的,我們可以想見許多學生搭乘纜車到玉山進行戶外教學,當他們拍照留念之後-在他們心裏的會是什麼樣的風景與記憶?我想他們不會聽見雪山黑森林的低吟與杜鵑狂放的歌聲,也不會是一路攀沿而上的汗水與成功登頂的滿足與肯定,更何況是登山過程中綻放的人類最珍貴的合作和信任。是大合照完後排長龍地等著搭纜車下山嗎?我實在不願意想像。
就如同前陣子師大研究生郭正彥攀越困難前往奇萊山區進行台灣水鹿的研究一樣,知識需要學習、勇氣、熱情及堅持。我不知道搭乘高山纜車進行的美麗台灣山脈之旅,帶給我們下一代的會是怎樣的教育價值,與對於追尋知識的態度。
我們的社會若要進步就需要探險的精神。如果尊重探險精神及探險家的勇氣,就不會用「老弱婦孺也有權力體會自然」的藉口,輕率扼殺冒險者的機會。兩千零一年,盲人登山家Erik Weihenmayer 登頂聖母峰,激勵了無數的人們,尤其是對身心障礙人士的鼓勵。一九九一年,Bill Irwin,第一個盲人走完長達兩千英里的阿帕拉契山山徑,靠的是勇氣、過人的毅力,與他忠心的導盲犬。一九八九年,MarkWellman, 雙腿殘廢的攀岩者,攀爬位於Yosemite國家公園的大峭壁,高達三千兩百英尺的El Capitan。
這些令人結舌瞠目的壯舉,這些振奮人心的英雄事蹟,不正是社會所高聲疾呼的價值嗎?唯有保持台灣山林原始的風貌,我們才有機會去挑戰自我。
(作者為美國印第安那大學休閒行為博士候選人,美國 National Outdoor Leadership School 指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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