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聲的秘密
《好女孩的秘密Stephanie Daley》導演希拉蕊.布拉佛Hilary Brougher野心不只探討青少女未婚懷孕殺嬰議題,首先導演賦予青少女夢幻般的倔強,以為自己不是害羞,而是對的男孩還沒出現,但她未擁有正常電影女主角該有的美貌,不過是個極為平凡普通生長於篤信天主教家庭的獨生女,她的朋友不能提供她更多建議,只帶她去一場party,然後遇見一個帥氣剛畢業學長發生關係,倉促間,沒有太多的調情,被動的手足無措聽令於欲望,那個男生才抽離,留下一句「我沒有射」彷彿他沒來過、事情沒發生,一切都是幻覺,怎知在5-6個月後,在學校滑雪旅行中生產,宣稱毫無所知堅持無罪,她沒有殺26週大的胎兒,因為他是死產,檢方必須針對她的說辭進行調查,委託心理專家進行訪談,故事就是這麼展開…
「渴望傾聽的人往往視而不見」
(不懷好意)挑選一位身懷六甲的鑑識心理師莉蒂Lydie便饒富趣味。蒂妲史雲頓Tilda Swinton曾以《美麗佳人歐蘭朵Orlando》驚豔影壇的女星,如何面對一個可能失手殺嬰的女性在她二度懷孕(29週)之際?她自己本身經歷胎死腹中引產(23週),卻擺脫悲傷強悍走出陰影,沒休息多久又再度懷孕,透過與女學生對話,除了釐清案情也重新檢視自己婚姻狀態。
接下來的辯證,其實是天人交戰。史黛芬妮失去童貞後一切如常,她還是跟她的朋友在一起,課堂上有個連老師都捉弄的學生莎婷Satin,本是她以前上教會的好朋友,但她也學起大家孤立莎婷,並在玩躲避球遊戲中攻擊那個兒時玩伴,「感覺很像那個學長遺棄妳,一如妳遺棄莎婷嗎?」莉蒂尖銳的問。史黛芬妮否認卻在某種程度上同意。有次老師上到霍桑Hawthorne《紅字The Scarlet Letter》史黛芬妮世故的胡謅此本書的主旨:比起坦誠罪惡受到懲罰的人更艱難的是終日活在謊言中It’s harder to live a lie than to tell the truth and be punished,獲得老師肯定;莎婷卻有不同的看法:牧師犯了通姦罪對神是一種汙辱,全是狗屁根本不值得大書特書,老師卻指責莎婷所有經典都是探究神人關係。史黛芬妮去廁所安慰哭泣的莎婷卻遭到拒絕,「妳跟他們一樣」莎婷說。
史黛芬妮的高中生涯無可避免的要獲得同儕認同,應該要有個男友、應該要減肥、應該要討厭全班最胖的人…在集體中不能有任何閃失,要盡一切努力佯裝正常,然而在短暫的一夜露水後,她必須獨自面對內心的掙扎糾葛,我已經不再是那個之前的好女孩了,乳房的漲大、紊亂該死沒來的經期都成為天父慈祥的懲罰,都是一種徵象,只要我通過考驗,都會沒事了,畢竟只做過一次,他也說他沒有射。她非常想要參加滑雪旅行,因為有另外一個男孩隱約對她釋出好感,如果不去,他們一定沒有結果。
結果就在冰天雪地裡,腹部強烈收縮,根本無法滑雪,舉步維艱到廁所不敢發出聲響的產下一名嬰兒。導演用了異常冷靜的畫面,透過廁所門縫呈現出因恐懼痛苦而扭曲的壓抑沉默,她摀著嘴,避免叫喊,缺殘的線條背景,似乎是孟克Edward Munch《吶喊The Scream》翻版,一如「孤獨和被苦悶所戰慄的時刻,感受自然界有浩瀚無盡的吶喊」伴隨著突如其來的妊娠,導演在前人基礎上又進一步發揮女性特質與之結合,生死瘋狂都是一回事。
鑑識心理師職責是公正超然評斷被告是否在已知情況下拒絕向外求助,但檢方(或是導演)卻找一個懷孕的人來擔任這樣的角色其心可議。但這就是電影的神奇處合理化荒謬,並且讓莉蒂思索自己上次過期流產造成的傷害。她是一個小心翼翼近乎吹毛求疵的女生,在貓的器皿中發現耳環懷疑老公有別的女人,因為她沒有耳洞。老公晚歸都帶著威士忌酒味、該去上的準父母皮拉提斯呼吸訓練課缺席種種跡象顯示他應該有女人。莉蒂決定穿耳洞(幫她穿耳洞的正是莎婷)戴上單顆耳環提醒她的先生,但他卻堅決否認,他說這只能取決於妳自己信或不信。愛情與信仰也被化約成同一件事。
後來才知道第一次懷孕時,她的先生懷疑她到底要不要這個小孩,否則怎麼會如此忍心的不給小孩喪禮,將骨灰拉下車窗飛撒出去。面對這樣的指控,莉蒂彷彿是家中那隻貓,常常違規只為引起注意,她是否因為質疑丈夫對她的愛而報復到23週非醫療廢棄物身上,導致嬰兒無法獲得完善的母愛而死胎,殘忍一點說,甚至藉由這樣引起丈夫對她的關愛?我們不得而知,但導演又安排一場莉蒂身體不適即將生產,自行開車前往醫院的情節,慌亂中卻失手撞死一頭野鹿。那頭野鹿正好是某日史黛芬妮與母親在街上偶然巧遇那名對她眨眼睛學長,當晚她通過魅影憧憧的森林,一瞬間看見野鹿,她繼續向學長家邁進…但看到他又慌了起來,轉身就跑,就是在那個晚上,她的父親答應讓她參加滑雪之旅。
種種精心安排橋段,回到現實法律本身,莉蒂該如何判斷史黛芬妮到底知不知情,這個少女是否有精神異常,最後導演用了一場非正式的訪談做結。史黛芬妮前一晚被一群無聊的男子開車經過丟擲石頭並撂下一句:「生我的小孩吧」,她動也不動的在流理台前洗杯子,她母親後來發現玻璃杯割傷史黛芬妮的手掌。在此前提下,她主動的找莉蒂,告訴她她願意認罪,因為在產出小孩的那刻,小孩動也不動,呼吸的聲音也不對,那是因為她用意念殺死小孩。
我們該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約翰福音第八章:「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史黛芬妮是有罪的。她的錯是不該未婚有性行為、她的錯是不該一開始否認犯罪、堅持不知情懷孕沒有過失殺人的問題,因為那嬰兒本身就死了;若按照這樣的標準檢視莉蒂,她懷著某種不信任間接殺死嬰兒是否也是有罪?更直接的罪是,開車撞死野鹿,她是否也是罪人?什麼是道德上的罪、什麼又是法律上的罪?饕餮Gluttony、貪婪Greed、懶惰Sloth、淫慾Lust、傲慢Pride、妒忌Envy和暴怒Wrath,所謂的七宗原罪,如果史黛芬妮犯了淫慾的罪,難道莉蒂不是犯了嫉妒的罪嗎?
更進一步的說,史黛芬妮所犯的罪是她過於相信信仰,她犯了一個錯誤後,信仰遮蔽她的眼睛,讓她誤以為所有一切厄運都是處罰,但渴望愛情誤將性欲當成是迷途出口,真的錯了嗎?反觀莉蒂無法信任她的丈夫,用一切科學方法檢視丈夫,急忙的又再度懷孕,她真的能擺脫死胎的陰影嗎?她們兩條平行線的交會,讓特定的觀眾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從事性別教育研究的人,更可以藉此片大聲疾呼,最佳的性教育絕非禁欲。我想問的是,在人人皆是潛在罪人的危機下,史黛芬妮的神是不是太殘酷。透過導演純淨具有策略的眼睛,仍難以洞悉人神關係,但我們能做的就是努力去掌握某些晶瑩剔透幽微的人性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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