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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6 08:57:13| 人氣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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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租稅協議效益多,資訊交換有限縮。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由於兩岸經貿投資往來及人員交流日益密切,臺商企業及員工面臨兩岸重複課稅之風險日益升高,為本於平等互惠原則,以避免雙重課稅,保障企業合理租稅權益,進而提升臺商競爭力及改善國內投資環境,財政部積極推動簽署兩岸租稅協議。

經由雙方相互減免對方企業及人民的所得稅,營造雙方公平合理的永久低稅負環境,一方面在平等互惠原則下,消除兩岸雙重課稅,進而減輕稅負,另一方面提供永久的減免措施,增加臺商在大陸競爭力及增加臺灣投資環境吸引力,三方面是經由相互減免稅,提高臺商所得,增裕國庫稅收,吸引投資,進而創造就業,提升國民所得,開創人民、企業及政府三方獲利的榮景。

該局進一步說明,對於兩岸租稅協議涉及資訊交換部分,大家不必緊張,兩岸租稅協議係參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為藍本,協議生效後之資訊交換,特別納入「不溯及既往」、「不作刑事起訴」、「不作稅務外用途」及「不是具體個案不提供」之四不原則,我方僅於符合交換要件及範圍下執行「個案」資訊交換,非定期自動提供所有大陸台臺商企業及臺籍員工之全部所得資訊給對方稅捐機關,供其歸戶課稅,大大限縮資訊交換適用範圍。

該局特別強調,兩岸租稅協議簽署生效後,一方面資訊交換有限縮,另一方面有助於提升臺商在大陸之競爭力,增裕國庫稅收,全民獲利,納稅義務人對上述問題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進入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撥打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一科張明勳,電話:04-230511117113

資料來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9/25

台長: 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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