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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30 09:23:57| 人氣1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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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起所得稅各式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

103年起所得稅各式扣繳憑單免填發作業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來,財政部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及網路申報,101年度採稅額試算申報有189萬戶,採網路申報有326萬戶,兩者合計已達全國申報戶(600萬戶)87%,已可作為憑單無紙化推行的基礎,為節能減紙簡化稅政,因此自103年起,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符合一定條件者,憑單填發單位得免填發予納稅義務人,民眾將不會再收到紙本扣繳憑單。

該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94條之1及第102條之1規定,凡符合下列條件者,所得稅各式憑單得免填發予納稅義務人:

一、憑單填發單位於10325日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2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二、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配合免填發扣繳憑單措施,納稅義務人可透過下列管道查詢所得資料:

一、以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透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軟體經網路下載。

二、至各地區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臨櫃查詢。

三、參考稅額試算通知書。

四、向憑單填發單位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的權益,如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將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不得拒絕。民眾若對該項作業之規定有任何疑義,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項法令有關規定。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1115


資料來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4/29

台長: 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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