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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1 08:45:57| 人氣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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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無需交付交易明細

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無需交付交易明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紙本電子發票自10311日起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且採取格式統一、發票與明細分離、交易明細不主動列印之作法,實施初期部分營業人仍會主動列印交易明細,反讓民眾無所適從,目前電子發票證明聯已增訂由「QR code」儲存交易明細,民眾免憑明細即可退換貨,故無需交付交易明細。

該局說明,電子發票推動以來,對於不習慣以載具索取的民眾,仍提供紙本電子發票因應,但民眾普遍反應發票長短不一不方便整理,故自10311日起,配合雲端儲存的方式,紙本電子發票正式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在紙本規格上一律改為寬5.7公分,長9公分,發票與交易明細分離,除非民眾主動要求,營業人將不再主動列印交易明細,民眾可經由「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的二維條碼(QR code),透過APP掃描即可查詢交易明細。

該局指出,電子發票資訊都儲存在雲端,營業人透過證明聯上的條碼即可查詢完整交易資訊,民眾持電子發票證明聯即可退換貨,無須再交付消費明細,將會積極輔導營業人改善。另外,若有交易明細需求的民眾仍可要求營業人印出,做為報帳、對帳使用,絕不影響消費權益。

該局呼籲,電子發票推動的初衷,是希望發票雲端儲存全面無紙化,期能大幅提升節能減紙的效益,本局將持續推動民眾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但能享有自動對獎與中獎獎金自動轉帳的服務,且自1031-2()統一發票起,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開獎組數將由2,000組調增為3,000組,每組中獎獎金均為新臺幣2,000元,請民眾支持電子發票政策並踴躍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電子發票相關訊息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雲網站:www.einvoice.nat.gov.tw

(聯絡人:大同稽徵所蔡股長;電話2585-3833分機600)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24

台長: 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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