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4-03-05 08:53:04| 人氣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出售繼承人間協議分割取得的遺產,無須課徵特銷稅

出售繼承人間協議分割取得的遺產,無須課徵特銷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規定,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不動產,非屬特銷稅規範之特種貨物,不課徵特銷稅。繼承人間協議分割所取得之遺產,日後出售時其登記取得原因仍屬繼承,故亦不課徵特銷稅。

該局舉例說明,甲、乙、丙、丁君4人繼承父親遺留之3筆土地,因丁君移居海外,平日由甲、乙、丙君3人輪流照顧老父,4人辦竣遺產稅申報後,自行協議由甲、乙、丙君3人各繼承1筆土地,丁君同意放棄其應繼分,丙君因有資金需求,於繼承登記後,同一年度內即出售該筆土地,丙君出售該筆土地,因符合前揭規定,非屬特銷稅課稅範圍。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繼承人間將其應繼分以協議方式全由單一繼承人繼承或非按應繼分繼承(例如本例丁君放棄應繼分)時,並不發生繼承人間相互贈與問題,取得該不動產之繼承人,其登記取得原因仍屬繼承,故將來出售時無須課徵特銷稅。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蕭稽核

 

聯絡電話:06-2298099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3

台長: 板新
人氣(19)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財經企管(投資、理財、保險、經濟、企管、人資) | 個人分類: 稅務會計 |
此分類下一篇:修正「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此分類上一篇:虛報進項稅額不能舉證無過失者,即應受罰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