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06-14 16:40:16| 人氣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發布「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大客車及貨車馬達馬力約當排氣量表」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為鼓勵使用低污染車輛,達成節能減碳、環境永續及電動車產業發展等政策目標,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第2項增訂「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本項規定生效日起3年內,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規定,業經 總統於101年1月4日公布,自同年月6日生效。目前已有臺北市等20個縣市依據該規定,訂定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並經財政部同意備查。
  該署進一步說明,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大客車目前已研發上路,該等車輛目前係供作公共汽車,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10款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規定,免徵使用牌照稅。為使後續非屬免稅範圍大客車使用牌照稅之課徵有所準據,財政部已研擬「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大客車及貨車馬達馬力約當排氣量表」,將於明(14)日發布。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清雲
聯絡電話:02-23228259
資料來源: 財政部賦稅署
更新日期: 2012/6/13

台長: 板新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