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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11 17:17:03|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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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期間截止後,如何補報所得或更正。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網際網路結算申報已於101年5月31日截止受理,納稅義務人於網路申報期間截止後,始發現所得漏報或填報錯誤,應儘速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以免受罰。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網路申報期間截止後,始發現有短漏報所得或填報錯誤時,應改以人工方式重新填寫正確的結算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上角備註欄或空白處註明「網路補報(更正)案件」字樣暨原網路上傳申報之檔案編號,向原申報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補報或更正申報,若計算結果有應補稅額者,應立即主動辦理補繳稅款作業。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稅務資訊科林秉毅,電話:04-23051111轉5208)。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6/11

台長: 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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