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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6 16:58:42|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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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指搞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辦理稅額試算回復確認或繳稅,即完成申報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便利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於101年仍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並擴大適用99年度有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且100年度查無出售房屋情形之案件。本項稅額試算通知書表將於101年4月23日起以掛號寄發,投遞方式為二次白天(包含一次於28日或29日假日)投遞,另加一次夜間投遞,總計三次投遞,預計讓所有符合條件之納稅義務人於4月24~30日前可收到,如投遞不著,則留置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期間15天以供納稅義務人招領,依郵局通知招領時間為準;或另以郵簡通知(平信)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稅額試算書表加密PDF電子檔案;納稅義務人如同意稅額試算內容,可以書面或網路辦理回復確認(新增以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上網裝置於上述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回復確認,或可下載APP應用程式)或繳稅,省時、省力,方便又快速。
為加強服務,今年針對欲沿用上年度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提供電話語音予納稅義務人辦理回復確認,只要撥打國稅局提供的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依照語音提示流程操作,亦可辦理回復確認,完成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國稅局自101年4月25日起至5月31日提供納稅義務人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及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查詢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敬請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已於101年2月15日至3月15日申請不適用本服務措施,請於101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自行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邱佩瑩
聯絡電話:            03-3396789      轉1409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2/4/16

台長: 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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