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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2 16:18:44| 人氣4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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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上路 證所稅確定復徵 證交稅不動



 證所稅方案今出爐,在量能課稅目標下,預期境內法人、大戶確定將復徵證所稅,證交稅則在維持稅收穩定的前提下確定不動。為降低市場衝擊與兼顧國際競爭力,境外法人、基金等排除課稅。被視為「大戶」的課稅對象,也限定在一萬人左右。

 若修法順利,證所稅明年正式上路。

 據了解,財政部傾向採與我國國情接近的「韓國模式」來認定「大戶」,也就是針對持股超過一%以上的大股東,或持有市值超過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股票的大戶,只要買賣股票獲利超過六百萬元,就要分離課徵十%至十二%的證所稅。境內法人的證所稅,也採分離課稅,課徵十%至十二%。

 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一切照進度今日將方案送交行政院,至於方案內容及何時公布,劉憶如僅回答「由行政院決定」。

 為避免不確定因素持續干擾股市,財政部快馬加鞭地召開兩場證所稅座談會後,劉憶如周二、三,連兩日拜會立委溝通方案,今日正式提出財政部版方案報請行政院核定。

 據立委透露,財政部的方向是法人、大戶復徵證所稅,證交稅則維持不動。證所稅將採大部分財政健全小組支持的「開闢大路」方式,修正所得稅法,不採擴大最低稅負的「拓寬小路」方式。

 立委曾巨威認為,用「交易量」及「獲利高低」來認定大戶,容易衍生人頭問題也較「擾民」,以持股超過三%、IPO(首次上市)、擔任董監事職位等方式來認定「大戶」,才能達到抓大放小的效果。立委許添財則強調,不可能不稅改,但配套一定要完整,不能單一簡單化加稅。

 立委李桐豪則贊成財政部以持有量及獲利高低做為課稅門檻,限定「有所得的大戶」才要課稅,不但稅收只增不減,也沒有虧損扣減問題。他認同在已限定「大戶」下,證交稅應回歸所得稅制。至於採累進稅率或分離課稅,財政部可分析利弊後兩案併陳,交由行政院選定,較有助於推動改革。

台長: 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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