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12-20 16:54:53| 人氣2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文生高中愛心一日捐園遊會」租稅宣導活動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 該所配合四湖鄉文生高中於12月24日上午9:00起-12:00分,假該校校園廣場辦理「文生高中愛心一日捐園遊會」租稅宣導活動,活動當天凡民眾參加稅務遊戲或填寫問卷均可獲贈宣導品一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姓名:陳慧娥;聯繫代理人:劉淑如,電話:05-7820249轉403)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1/12/19

建國百年歡喜結婚,贈與子女婚嫁財物多少,才不用繳到贈與稅呢?
許多人趕著建國百年歡喜娶媳婦嫁女兒,有些疼惜子女的父母更不免習俗想獻上財物的祝福,但不知道稅法是如何規定?南區國稅局許春安局長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
   許局長特別說明,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之免稅額為220萬元;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不計入贈與總額為100萬元。也就是說,在子女結婚時,父母除了可分別利用一般每年220萬元的免稅額贈與財物給子女以外,因為子女婚嫁而額外贈與財物,總金額只要不超過100萬元,也可以免課贈與稅。換句話說,子女婚嫁當年度,父母如無其他贈與行為,可以各自贈與320萬給結婚的子女,不需繳納到贈與稅。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姜科長06-2298052 
   彙總編號:10012-1501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1/12/19

台長: 板新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