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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漏稅11.5億 蒐證9個月收網

中國時報 2011.12.08
逃漏稅11.5億 蒐證9個月收網
A03+沈婉玉/台北報導】

 「勇哥」黃勇義涉及利用人頭炒房,賺取暴利十多億元,被檢方指控涉嫌逃漏稅高達十一.五億元。台北市國稅局昨天表示,今年與檢方同步接獲檢舉,並展開調查,等檢方確認犯罪事實後,國稅局將依檢調偵辦結果核算稅額。

 至於勇哥之外的其他「三黃一劉」房地產大咖炒手,國稅局仍鎖定查稅中,但目前還沒有新的進度。

 今年三月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向檢調單位及台北市國稅局檢舉大咖投資客「勇哥」,歷經九個多月蒐證調查,昨日檢調正式展開搜索,並約談黃勇義等。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蕭樹村說,支持國稅局「該查就查、該補就補、該罰就罰」。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說,「檢調若無證據,會約談嗎?」因國稅局沒有搜索權,調查人頭戶難度頗高,所以目前調查是以檢調單位為主,並提供檢方相關證據資料。目前要釐清重點在於,是否為人頭炒房,且究竟是黃勇義名下的天義公司炒房,還是黃勇義本人炒房。

 稅務官員解釋,若是天義公司炒房,就涉嫌逃漏五%營業稅及二十五%營所稅及未分配盈餘另加徵十%,後續還會有股東綜所稅問題;若是黃勇義個人炒房,因個人年售六戶以上房屋視為營利行為,一樣涉及逃漏五%營業稅及綜所稅最高稅率四十%。

 至於出借人頭的黃勇義親友,若因擔任人頭而獲得報酬,屬於「佣金」等其他所得,也涉及逃漏綜所稅,還會因協助黃勇義逃漏稅,面臨刑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國稅局官員指出,部分投資客會鑽稅法漏洞,以個人名義買賣房地來規避稅負,因個人買賣房地產免課土地交易所得稅,房屋交易雖要課稅,但房屋價格通常被從低 計算,或按房屋評定現值比例計算,導致「財產交易所得」偏低。若認定為「營利所得」,則要依實際獲利計算所得,稅額較高。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台長: 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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