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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潘先生來電詢問:被繼承人死亡後獲配的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是否要併入遺產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有公開上市股票,於其死亡後獲配的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如該股票發行公司的除權日或除息日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前,則於日後方始領取的現金股利或獲配的股票股利,仍歸屬為被繼承人之遺產,應列為債權,併入遺產申報;惟如其除權日或除息日係在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後...

新聞台: 板新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 台長: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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