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未申報綜合所得稅,收到補稅繳款書時,不適用列舉扣除規定

曾小姐來電詢問:本人因自行依照列舉扣除規定計算無應繳納稅款,故未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最近收到綜合所得稅補稅繳款書,可否補申報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依規定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辦理,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

新聞台: 板新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 台長:板新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板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