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民眾陳女士來電詢問:她先生於100年4月份贈與房子1棟給她,贈與價值800萬元,由於夫妻間相互贈與之財產,依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中,無須課徵贈與稅,先生不幸於今年(101年)7月份因意外死亡,去年贈與給她的房子(未超過2年),是否要併入先生之遺產總額申報?該局說明,繼承人...

新聞台: 板新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 台長:板新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板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