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已於100年6月1日實施,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相關課稅規定 (2011/9/22)

(桃園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條例)已於100年6月1日實施,房屋及土地均為該條例所稱之特種貨物之一,凡出售(簽訂銷售契約)訂約日在6月1日(含)以後,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依法應申報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該局指出,在中華民國銷售持有期間在2年...

新聞台: 板新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 台長:板新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板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