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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25 08:41:17

中颱麥德姆逼近,提醒做好防颱,減少損失,如有災害損失,記得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中央氣象局預估中度颱風麥德姆將直撲臺灣而來,是今年第一個侵臺的颱風,提醒民眾要注意防範,避免或減少災害發生,萬一有災害損失發生,務必記得要保存證據(例如照片),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

2014-07-25 08:40:58

103年7月30日公告核定稅額通知書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案件於103年7月31日進行第一批退稅,依申報應退稅款辦理退稅之案件,國稅局將以公告方式,載明申報業經核定,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之填具及送達。 該局說明,102年度第...

2014-07-25 08:40:36

北區國稅局提醒颱風受災民眾記得把握時效申報災害損失

北區國稅局表示,因麥德姆颱風來襲,該局除即時成立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主動輔導受災民眾辦理災害損失申報外,並於網站設置災害損失申報專區,提供申請書表下載。該局特別提醒受災納稅義務人,記得於災害發生後30...

2014-07-25 08:40:12

財政部召開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

  由於各界對於不動產稅制改革議題,主要關注房地之交易所得未合一按實際價格課稅,衍生租稅、經濟及社會等各層面問題,為聽取各界意見,凝聚社會共識,財政部爰於今(24)日召開第1場座談會。   財政部說明,今...

2014-07-25 08:39:51

財政部103年統一發票盃新竹場路跑活動,8月5日網路報名開始囉!

邁入第五年的財政部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已經開跑囉!今年繼高雄場、嘉義場活動成功開跑後,9月14日將於新竹縣政府特區前方之縣政六路口舉行新竹場路跑活動,8月5日開始受理網路報名,團體報名限額5,000名、個人報名限...

2014-07-25 08:39:31

麥德姆颱風造成之災害損失,稅捐及國有土地租金減免規定

  財政部表示,麥德姆颱風來襲對臺灣部分地區造成災害,受災戶依法領取政府發放之災害補助款(如農漁民救助金),免納綜合所得稅。另外,財政部特別就與納稅義務人關係較為密切之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

2014-07-24 08:40:48

未申報綜合所得稅,收到補稅繳款書時,不適用列舉扣除規定

曾小姐來電詢問:本人因自行依照列舉扣除規定計算無應繳納稅款,故未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最近收到綜合所得稅補稅繳款書,可否補申報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

2014-07-24 08:40:19

企業合併所認列之廉價購買利益,得自合併基準日之年度起5年內分年平均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公司因合併取得消滅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超過收購成本,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企業合併」所認列之廉價購買利益,得自合併基準日之年度起5年內分年平均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該局進一...

2014-07-24 08:40:00

重大違反環保等法規,將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48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103年6月18日公布,並自103年6月20日生效,未來企業若涉及逃漏稅或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恐遭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

2014-07-24 08:39:42

將其他親屬列報為子女,除剔除補稅外並應處罰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列報符合法定扶養要件之其他親屬,得列報其免稅額、列舉扣除額(僅得扣除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但不得扣除保險費、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僅得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014-07-24 08:39:17

檢舉逃漏稅不能以報章雜誌新聞等公開資訊做為具體事證

隨著新聞媒體及網路蓬勃發展,稅捐機關常受理民眾以自行蒐集報章雜誌新聞而提出之檢舉案件,但未就檢舉內容提出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致稽徵機關無從受理偵辦。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按財政部訂定「...

2014-07-24 08:38:51

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銷售價格偏低而無正當理由,稽徵機關得依時價或查得資料核定銷售價格並補徵應納稅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銷售特種貨物或勞務時,在規定申報期限內未申報或申報之銷售價格較時價偏低而無正當理由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時價或查得資料,核定銷售價格...

2014-07-24 08:38:30

利用他人名義銷售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特種貨物,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利用他人名義銷售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特種貨物,除補徵稅款外,另外要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陳君利用其女名義,銷售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

2014-07-24 08:38:10

解約收取違約金,記得要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以免受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與他人訂定買賣契約,因賣方違約不賣,而合意解除契約並協議收取違約金者,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之其他所得,應於收取年度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該局舉例說明,轄...

2014-07-24 08:37:50

利用假契約規避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一經國稅局查獲,會補稅及重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甲君於101年10月24日訂約銷售其同年自法院拍賣取得之桃園縣房地,應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價格及繳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惟甲君卻藉由與買方在101年11月2日另簽訂買賣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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