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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3 20:21:08| 人氣1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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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昏 ◎黃珠芬


                                                      圖/廖若凡

台灣年輕人不婚不育近來成為話題,其實這股潮流在歐洲已有多年,傳統的婚姻家庭制度面對極大的改變,我旅居歐洲多年,看到不少見怪不怪的男女、婚姻關係。

▍單親是一種選擇

我的鄰居東尼是長期在德國生活、工作的英國人,他從事古蹟修復,個性沉穩,年逾五十,有一位約莫三十五歲、在社會局工作的德國女友妮可。兩人同居多年後,妮可很想有個孩子,但是東尼覺得父老子幼,負擔太大,不想結婚。沒有婚約,沒有孩子,妮可雖然很愛東尼,但決定離開他。

恢復單身的妮可,在酒吧認識一位長相不差的男人,見過幾次面以後,兩廂情願,同床共寢,懷了一個孩子。但是妮可很清楚,這不是她要的男人,她也不需要這男人負擔養育孩子的責任。

妮可當起單親媽媽,享受她一直渴望的育兒之樂。東尼知道妮可有了孩子來探望她,沒想到和小baby竟然很有緣分,非常疼愛這小娃,每當妮可忙不過來時,東尼就過來幫忙,是最可信賴的奶爸。我問他們,想結婚嗎?兩人都搖頭。

歐洲是個開放的社會,男女關係自由,心態也自由,即使離婚,也不一定是怨偶。我的大兒子在德國上小學時,「親師會」多是父母雙雙前來。漢娜的父親是住在德國的土耳其人,母親是德國白人,兩人離婚了;土耳其父親又結交了一個白人女友,母親再嫁給一個黑人。關係錯綜複雜,但四個大人對漢娜的愛都不減,四人一起出席家長會。已離婚的那一對仍互相親吻面頰致意,他們的伴侶則有風度地握手示好,一無煙硝味。

小兒子在英國的小學同學艾美,父母離婚了,爸爸約翰必須搬出去。為了方便能常常看到女兒,約翰在同一條街的另一端找到住處,這樣艾美就可以街上兩邊跑,隨時看到父親或母親。母親如果遇到燈泡壞了,水管不通,也不客氣地召喚前夫來修理。雖然大人離婚了,關係反而比較友善。

▍逐漸改變的觀念

歐洲離婚判決大多對女性有利。孩子、房子多半是判歸女方,男方還得付贍養費。常常有些丈夫離婚被迫搬出去,得繼續繳房貸,「下堂妻」擁有孩子監護權,宛如護身符,大大方方把男友帶來同住,只要不再婚,前夫就得如實付贍養費。所以常有一些與離婚女人同居的男人,得意地說嘴:「我接收了他(前夫)的女人和房子!」

從保守的禮教束縛到今日的自由開放,個人主義、經濟壓力、反叛傳統等因素,都使家庭觀念逐漸在改變。在傳統和法律之下,由一個男人、一個女人和孩子組成家庭,這樣的概念在歐洲受到極大挑戰。英國名歌手艾爾頓強爵士(Sir Elton John)和男友同居多年,後來他們徵得有人捐卵,另又委託代理孕母得到一個孩子。拜科技之賜,一個孩子的誕生牽涉到三個人的精血,和一個在旁期盼他出世的男人。

日前,台灣的電視常播出兩方群眾在立法院外,激烈地各自試圖影響院內對婚姻平權的表決。這樣的場景在歐美國家也都發生過,地球不再是平的,也許我們可以參考別國如何化解、處理這樣的衝突,讓台灣社會多一點包容,多一些互相理解。

            (本文刊於2017/04/03聯合報繽紛版)

 

台長: 閱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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