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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4 02:00:00| 人氣2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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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生命樂活故事」徵文辦法,總獎金十五萬元

一、主辦單位:生命藍海教育基金會
二、主  旨:為鼓勵社會大眾把力行生命樂活的人物故事,透過文字的書寫,藉由真實的感人故事,來呈現當遇到各種困境時對生命抱持樂活的態度,給予社會大眾正確的觀念教育,幫助大家從心靈痛苦中走出來,學習用正面的思考來面對生活的挫折,用樂觀的態度來創造希望的未來。歡迎大家踴躍參加,一起發現美麗的樂活人生。

 

三、徵文主題:以下五大主題擇一書寫(題目可自訂)
1
、生命的美好與希望
2
、生活的感恩與惜福
3
、人間的善行與善念
4
、社會的關懷與溫暖
5
、生態環保的自覺與省思
四、評選重點:內容的感人與真實性。
五、文類、字數:散文,一五○○至二○○○字為限。 (標點符號不列入)

組別、獎項:(獎金依籌募金額多寡來分配,若有更改將另行通知)

 

社會組(含研究所學生):
第一名:三萬元
第二名:二萬元
第三名:一萬元
佳作五名:四千元
入選二十名:一千五百元

學生組:
第一名:一萬五千元
第二名:一萬元
第三名:五千元
佳作三名:三千元
入選十名:一千五百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獎金依規定扣所得稅),另致贈獎牌、獎狀。

六、徵文規定: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
3)曾經獲得「第四屆生命樂活故事」徵文前三名者,不得參賽。
4)收件:201391日至20131231日,郵戳為憑。揭曉:20144月中旬。
5)贈獎: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七、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並收錄於生命藍海教育基金會網站。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者,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
3)參賽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作品三份)。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將資料填寫於報名表上。研究所學生請勿參加學生組,學生組參賽者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五屆生命樂活故事徵文」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31)台北縣新店市安祥路10254樓,生命藍海教育基金會收。
6)徵文活動相關問題一律以e-mail方式詢問。
  e-mailbol22002155@yahoo.com.tw
隨意窩日誌:
http://blog.xuite.net/bol22002155/lohas
7)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報名表請自行至基金會網站複製索取。

台長: 閱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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