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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 12:00:00| 人氣8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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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怎樣的地方文學獎?◎ 廖玉蕙老師

 

據統計,台灣每年的文學獎與徵文比賽數量超過兩百個,平均不到兩天就有一個。中央單位如文建會、教育部,其他如報社、雜誌社及各種宗教團體、文教基金會、出版社,就連企業也經常性參與,譬如台灣大哥大、統一超商、台積電……等。

在這種百花齊放的狀況下,台灣廿多個縣市也起而效法,都紛紛成立屬於各自的文學獎;甚至由鄉鎮市公所主辦的文學獎也逐漸出現,三重、板橋都已舉辦了多年。文化局重視文學本來是好事,但是,中央及民間已經辦了很久也頗具成效的事,文化局接續錦上添花,如果添上的花,並不比原來的美麗,甚至還不及原先的格局與創意;而徵選來的文章集結出書後,只拿幾本當成業績上呈,其餘放進倉庫,或贈送未必有興趣一閱的來訪嘉賓,或陳列圖書館的角落蒙塵,我以為如此虛應故事,實在十分浪費。而很遺憾的,這種狀況幾乎已成縣市地方文學獎的常態。

我不是說各縣市文學獎不該辦,而是要辦就該辦得有特色、有誠意、有想法。如果我們視文學獎為一種具有文化指標的制度,就該設法呈現各縣市自己的特色並建構更完整的推廣計畫。譬如:如何改進徵件辦法,避免徵文的同質性太高而個性與創造性卻極低;或參賽者像逐水草而居般的只要改換文章地點便能四處投遞。另外,如何讓人看見它?如何拓展它的影響力?如何積累實質的鼓勵,讓得獎者不只純粹前來獵「金」,卻連頒獎典禮都懶得參加,而是真正能從獎項中得到榮耀與精神上的鼓舞。

目前,文學獎最引人詬病的是,因為數量太多,豢養了一群所謂的「割稻部隊」,套句作家阿盛的話就是:「平時既不培秧,亦不灌溉,遑論巡田除草施肥。」這些年輕寫手,從南到北,無役不與,只以取得獎金為最高目標。而為因應需求,甚至出現「獵獎訓練班」,傳授躍躍欲試的參賽者如何揣摹評審口味、訓練文學創作機器,完全失去了鼓勵嚴肅創作的初衷。

至於說到得獎者不願參加頒獎典禮,有時也不能全然咎責得獎人只為獎金。我目睹過幾次荒腔走板的頒獎儀式,長官致詞冗長也就罷了,議員穿著醒目的競選背心,或為選舉拉票,或公然在現場發言爭取下年度文學獎得獎作品集標案,讓原定要對作品優劣略作說明的評審只能作壁上觀。頒獎時,大獎由掌握預算的議員上台頒發,邀請來的專業評審只能坐在台下鼓掌。

其實,比賽過後,也許才是文學獎意義啟動之始。首先,得獎者從黃春明、楊牧等前輩手中領獎和從議員手裡取得獎座,對得獎的文學人而言,明顯應具不同的意義;其次,相關的配套措施完備很重要,如寫作經驗的傳承評審與被評審者的對話;得獎者與校園內其他文青的交流;得獎作家日後作品的追蹤或出版補助,若能預做考量,應該會讓文學獎更具吸引力與深耕成效。

最後,我以為文化局或者應跟上時代潮流,讓民間有經驗的出版單位參與盛事,不要因陋就簡,編列儉嗇的預算,讓不夠專業的公關公司或印刷廠得標,一方面編出極為醜陋且錯誤百出的書籍,一方面也阻絕了順暢的流通管道。文學獎的目的是為喜愛創作者提供沃土,以榮譽直接鼓舞士氣,以獎金間接提供奧援,期待挖掘新人,造就人才。尤其是官方舉辦的文學獎,更應該善用此機制來改善文學環境,帶動整體的創作力。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教授)

2012/04/28 聯合報】

 

台長: 閱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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