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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3 15:00:00| 人氣4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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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辦法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九歌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

      九歌出版社有限公司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贊助單位:台北市文化局

                   

 一、目的: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散文及翻譯之貢獻,鼓勵散文創作,發掘翻譯人才。 

 

 二、類別:

   甲.散文創作類:

 

   以敘事、抒情為主,不限題材,文題自訂。字數以三千五百至四千五百字為限。

 

   文建會優等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一面。

 

   乙.翻譯類 (英譯中 )

 

   譯詩組

   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譯文組

  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譯詩及譯文之題目及原文,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訂定。

 

 三、參賽條件:

 

  (一)全球華人均可參加。

 

  (二)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文建會優等獎者,其後一屆,不得應徵同一性質的獎項。散文獎則不受此限。

 

  (三)應徵散文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 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

 

  (四)每人應徵散文組以一篇為限,譯詩組或譯文組可擇一或兩組都參加。參加譯詩、譯文同時獲獎,由評審擇優錄取其中一項。

 

 四、相關規定:

 

  (一)收件日期:一○○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以郵戳為憑)。

 

  (二)揭曉日期:一○○年十月上旬。

 

  (三)頒獎日期:一○○年十一月上旬。

 

  (四)發表及出版:散文類及翻譯類作品由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發表,九歌出版社出版得獎作品集 (包括正體及簡體字版 ),不另支稿酬及版稅。

 

 五、參賽相關規定   

 

  (一)作品須用電腦列印於 A4紙張(單面列印),作品彌封評選,如有任何姓名資料,一律淘汰。散文創作類一式 2份,翻譯類一式 4份。

 

  (二)應徵者填妥報名表,請至九歌文學網( http://www.chiuko.com.tw/)下載相關表格填寫,附於稿末,以便彌封及獲獎時聯絡(如有疑問,請電 02 2577-6564 20查詢)。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三)發現抄襲、冒用他人作品、利用他人姓名應徵者,除取消資格外,並公布真實姓名及地址。

 

  (四)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集體創作或翻譯不予錄取。

 

  (五)翻譯類之原文,請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台北市文化局、中華日報社網站、九歌文學網網站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

 

  (六)作品請掛號郵寄至 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號三樓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散文創作類、譯詩組、譯文組)。作品一律不退件。

 

  (七)凡不符徵件規定者,一律不予參賽。

 

  (八)應徵者需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六、評審:

 

  (一)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二)作品如有未臻水準,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獎項予以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三)各階段評審委員,均敦聘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擔任,以昭公允。評審委員名單,於揭曉時同時公布。

 

 七、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補充。

 

 八、洽詢電話:( 02 2577-6564分機 24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址:

   http://www.cca.gov.tw

 

  台北市文化局網址:

   http://www.culture.gov.tw

        

 中華日報社網址:

   http://www.cdns.com.tw

 

    九歌文學網網址:

   http://www.chiuko.com.tw

 

 

台長: 閱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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