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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 16:18:24| 人氣2,108| 回應25 | 上一篇 | 下一篇

四縫線直球-令人髮指的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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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台灣的經濟起飛之後,交際應酬也跟著多了起來,連帶的,也衍生了所謂的酒駕問題。

前幾天,又有二起因為酒駕而使得有人家毀人亡的悲劇。

其中最令人髮指的,就是一個姓葉的傢伙(因為進慈濟後修養好一點,不然就不會這麼客氣的啦),自己酒駕想要廁所裡點燈籠也就算了,結果自己沒死,還直接間接的造成了三條人命,兩個家庭的破碎!

最令人不捨的是,那個變成孤兒的小女孩。

最令人憤憤不平的,是那姓葉的傢伙,撞死人不敢出面,還連累自己的父母,讓自己的母親出面幫自己道歉。

就算現在他出面了,也還是連一句道歉的話都不說!真的很沒有擔當和羞恥心!比可以回收的資源還不如!

很多網友紛紛跳出來,呼籲要加重酒駕的罰則,立委也已經有動作了,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啊,但是阿樹覺得還不夠,而且有些人的方向還搞錯了!

像是之前有立委說,要賣酒的不要叫酒促小姐來推銷,阿樹真的覺得這人的方向和思維,是大大的錯誤!

今天,不是沒有酒促小姐,酒駕就會消失!這麼簡單的道理,竟然還有人不懂!真是好笑至極啊!

真的會喝酒的人,就算沒有酒促小姐(先生)還是一樣照喝不誤!阿樹就遇過那種真的很愛喝酒的,自己愛喝不打緊,還硬要旁邊的人陪他喝,重點來了,現場完全沒有半個酒促!

所以最該推動的,就是加重刑罰,讓酒駕的人最起碼被關個七年以上,而且還不容許其交保或緩刑!

如果有民代或法官,敢為這種人求情,或是輕判等,那麼很簡單!像這種民代就罷免!而法官就予以撤職!看誰還敢為酒駕之人出面?

還有另一個方法,就是在車上安裝防酒駕的系統,輔以監視或掃瞄,只要駕駛有酒意,或體內酒精濃度到一定之程度時,就完全發不動,就算別人想幫忙也發不動!

有人說,台灣人愛改機是出了名的,那麼很簡單,再立一條法,試圖修改防酒駕系統者,以酒駕罪論處,也是不容關說和輕判,看誰還敢改機!

衷心的期盼,我們的家庭和學校教育,能多教育道德觀,而非只是一直灌輸知識,這樣才能徹底的拔除酒駕。

畢竟,光靠重罰,也只能治標,而非治本啊。

台長: 正樹

闊瀨老叟
酒駕真的是非常危險 害人害己
駕駛人要三思啊

葉少爺一點擔當都沒有 令人不齒
2012-05-07 16:26:23
版主回應
酒駕真的是件危險的事
不但害己也害人
會三思的就不會酒駕囉
他啊
不是男人!
去變性算了
2012-05-07 16:30:32
娃娃
希望法律修法用重罰方式
要不然悲劇會一直發生的
2012-05-07 16:44:58
版主回應
修法重罰是一定要的
而且最好不要有漏洞可鑽
2012-05-07 19:25:18
Lazy喵
看到真得很搖頭
一大堆酒駕的
花一點錢作計程車是會怎樣
危害人家的家庭
真得很糟糕
2012-05-07 17:47:00
版主回應
妳不知道啊
可愛喵
有些人就是很喜歡逞一時之快
想要向別人證明自己很行
2012-05-07 19:26:36
ivy
那些人都是敗類
真是愈看愈生氣呀
超沒道德的呢~
2012-05-07 17:50:39
版主回應
所以妳知道我為什麼連用了幾次殺的表情
這代表我真的很火大了
2012-05-07 19:27:53
崙子
就算是加重罰則及罰金
還是會有人照喝不誤......
2012-05-07 18:03:59
版主回應
所以我才會再用另外一招
防酒駕系統
再輔以重罰
以收治本之效
2012-05-07 19:28:59
找回快樂的自己
我們ㄉ總統是不是該正視這ㄍ問題........因為已經連續發生好幾個案件了,看到都鼻酸了!
2012-05-07 19:10:20
版主回應
的確是該重視這問題啊
我也是看到很心酸
2012-05-07 19:30:04
Samatha
看來 我們都像阿樹一樣
不平則鳴的烏鴉
我們自己先做起吧 !
然後 把"不酒駕"的理念傳出去
2012-05-07 19:13:56
版主回應
我是絕不會有酒駕的機會了
慈濟十戒之一
不飲酒
大家多多宣傳不酒駕的理念吧
2012-05-07 19:32:50
蜜芸兒
喝酒不開車的道理也常在宣導啊
可是有多少人會去正視這個問題
良心到底值多少呢

可憐的還是那些無辜的人
平白受災殃
我想我們還是以自身和週遭朋友
一起先做起為要吧
2012-05-07 19:58:47
版主回應
先從自身和週遭朋友做起
再慢慢地向社會推展
最後進而達到全國無酒駕
這也是方法
2012-05-07 21:37:07
eve
唉~
那位姓葉的...真的很可惡
仗著自己是有錢人家的小孩
就炫富~枉顧人命
出事了...又像是憋三似的躲起來
這也牽扯到他的家庭
當父母的...真的是把他寵到無法無天了
家教~真的很失敗
居然放任自己的孩子這樣
真是悲哀阿
有錢又怎樣
連自己的孩子都教育不好了
連帶的...出事了
受傷害的家庭~心情又該如何撫平?
每看一次新聞
心裡的怒火就更大
2012-05-07 20:30:45
版主回應
聽說他的父母親
都是貸放高利的
難怪會教出這種孩子啊
2012-05-07 21:40:51
Anne
哈哈
就像說…
買木炭要登記,因為怕用來自殺
真好笑阿
治標不治本
好的人格是從小的家庭教育、環境教育養成的
2012-05-07 22:16:08
版主回應
所以我才會覺得好笑啊
酒促不是酒駕的主因
那種說法真是會讓人想吐槽他!
很認同你說的
好的人格的確和家庭及環境有關
晚安
2012-05-07 22:38:20
叔叔
阿樹的防酒測系統創意很不錯!
這事件造成8歲小孩成為孤兒
實在是很令人難過的事情...
如果這位車主把飆車的狠勁
拿一半出來面對這個事件不知道有多好~
2012-05-07 22:26:45
版主回應
我突發奇想
結果還真的有那種系統
只是没有人引進而已
他啊
俗辣一個
2012-05-07 22:41:38
Justy
看了這新聞真是人神共憤
氣死我了!@@
2012-05-07 22:50:53
版主回應
要不是我現在修養較好
不然就並不會這麼客氣囉
2012-05-08 08:42:35
活力小太陽[Jim_Chen]
酒駕害人害己
當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重罰
不止罰款 更該判刑入監
2012-05-08 01:23:15
版主回應
重罰是一定要的
而且還要附註
不得交保與緩刑
且不得關說輕判
這樣才能收嚇阻之效
2012-05-08 08:44:58
酒駕真的好可惡
受傷害的永遠是無辜弱勢的家庭
可是再怎麼樣
永遠無法嚇止
似乎判的刑責不夠重 那些人跟本無動於衷~~^^
2012-05-08 08:41:53
版主回應
人命都是一樣的寶貴
為什麼卻會讓人有感覺
法律不能一律平等
而是只保障某些人
被害者的人權何在
所謂的人權團體
在我眼中
不過是沽名釣譽之輩罷了
2012-05-08 08:48:47
飛揚
因為大家都輕忽認為是小事,
而小事的疏忽,往往是大事的開端。
但我讚成先重罰,因為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
2012-05-08 09:01:05
版主回應
你說的對
往往大事就是因為小事的疏忽
才會變成大事的
燎原大火起於星火

重罰是一定要的
2012-05-08 09:17:21
小晴。
阿樹會長!阿樹會長!
叫他去變性 也不要變成我們女生啦!!!
ˋ口ˊ

他們真的很過份!!!
每看一次新聞就好生氣
什麼道歉? 都是演出來的吧?!
2012-05-08 11:18:35
版主回應
抱歉抱歉
在下失言了
原本是想說叫他去閹掉的

的確是很過份
只會躲在父母的羽翼下
孬種!
2012-05-08 11:52:00
(悄悄話)
2012-05-08 11:52:21
好攝客-------小煌
每年每月都有酒駕事件

真是 令人 無言
2012-05-08 11:59:26
版主回應
所以才要大家一起來
一起反酒駕啊
2012-05-08 12:01:53
慕松
酒駕老問題~
喪人命更不該~
難道台灣人勇敢~
無懼於天理循環之果報嗎~
哀哉~
^_^
2012-05-08 13:46:27
版主回應
所以才要多管齊下
永遠的拔除酒駕問題
2012-05-08 15:37:17
喵喵
尤其看到那位"葉少爺"父母的態度
簡直很想問後"牠"們家祖母咧
寵小孩寵到別人家家破人亡

今天又看到一則新聞說那些藝人爸媽寵小孩的荒唐事
真的覺得
拜託,不要再危害社會的好嗎
2012-05-08 16:18:41
版主回應
已經很多人問候囉
台諺云:「寵豬舉灶,寵子不孝」
看來是有其道理啊
有那位父母不愛孩子?
但是愛不等於寵!
適度的教育是是一定要的
2012-05-08 18:14:52
吉米布萊特
酒駕殺人的傷害..
跟拿槍殺人的傷害...
其實沒有兩樣..

都是殺人.....
不論是否有犯意..
因為人死不能復生..
所以..傷害一樣大..

我乾媽..
就是因為酒駕的人..
撞死她的女婿..
一個家庭..
從此陷入黑暗多年..
她女兒..
花了好多年才走出陰影..

敬別人酒前..
灌朋友酒前..
喝悶酒之前..
請三思.....
會不會害了自己...
也害了別人......
2012-05-08 17:08:44
版主回應
大哥的比喻好啊
不論用什麼方法殺人或致人於死
罪應該都要判一樣重!

問題是
有些人在做大哥說的那些事之前
根本都不會去三思!
2012-05-08 18:19:19
冰瑤
真的很誇張啊這事件!!!!(氣憤!)

除了道歉,他什麼都沒做!
如果說是重傷住院,讓他緩個幾天再去慰問什麼的也合理
但連著幾天,都是他的母親出來面對,這樣真的是......很沒擔當!!! =︿=+
看著新聞不斷報導、說詞不斷被糾正,我已經不想知道葉先生他們究竟是不是真心道歉
只覺得傷最重的是小妹妹!小朋友最無辜、最可憐...>︿<
2012-05-08 19:22:54
版主回應
牠有道歉嗎
我怎麼沒看到
怎麼沒聽到呢
最可憐的真的是那位小妹妹
她一直哭著要找爸爸媽媽
真的是令人看了鼻酸啊
2012-05-08 19:46:58
走趴趴ㄉ鴨子
我贊同"亂世宜用重典"

人文素質應該提昇不少的社會裡
卻是接腫而出墮落、和大智慧"倒退魯"
這是一個多麼奇怪的矛盾點?

"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
這句話...常聽人言...
不要再讓我們這一代的人的用語措辭
再延伸給下一代
甚至之後的世世代代

修法是必須的
卻不是只為某些特定人士或個人利益而修
是為了天底下普遍的人類
謀共同幸福和保障為基石
而修正的

然而世道炎涼
位於高位者、或相關崗位者
有幾人
可以聽到普遍眾生的心聲呢?!
2012-05-08 19:48:12
版主回應
治亂試用重典
是有其必要的

大時代需明大是非
大劫難需養大慈悲
大無明需要大智慧
大動亂需要大懺悔

法律不是保障好人
也不是保障壞人
它是保障懂它
會玩它的人
所以必需要讓法無漏洞
一就是一
沒有其他可說

修法是必需且必要的
只希望此次修法
可以達到嚇阻的效果
大幅降低酒駕的禍害
2012-05-08 20:33:48
底迪
Oh~我說的是"間接道歉"
就是媒體到醫院探訪他時,他不斷說道歉這樣而已
=︿="
其他的,還真的什麼都沒有做!!!!!太可惡了!
還百萬元就解決了,唉~~ :(
2012-05-09 00:21:04
版主回應
所以說
我看不到那傢伙的誠意
2012-05-09 08:14:05
Pa爺
呵,幸好我戒酒了。
2012-05-09 13:47:17
版主回應
酒的確少喝為妙
2012-05-09 14:00:2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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