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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1 15:52:34 | 人氣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活/環境/民俗】放音樂觸法 候診區噤聲著作權團體側錄 醫院診所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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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音樂觸法 候診區噤聲

著作權團體側錄 醫院診所反彈

【邱俊吉╱台北報導】民眾最近就醫,可能會發現看病場所變得「靜悄悄」;以前可聽到音樂、廣播節目或收看電視,現在全都沒聲音了。著作權團體最近向台大、台北榮總等醫院及開業診所說明徵收著作權相關費用,醫療機構紛紛在大廳及候診區等處停播音樂、關掉電視音量,以免觸法。

 

不可不知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都屬於「公開演出」,著作權人可要求付費。各自代表作詞作曲者或唱片公司的七個著作權團體,如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台灣音樂著作權聯合總會等,已據此條款向餐飲、旅遊等業者收費。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潘渭祥說,最近北市牙科醫師陸續反映,著作權團體私自在診所內蒐證,感覺「被騷擾」,也引起上萬名醫師會員憤怒,牙醫界刊物最近還「指導」醫師,若遇蒐證,乾脆拉下鐵門關人。

 

被要求依坪數付費
診所醫師氣到要「關門鎖人」同時,北部各大醫院如台大、北榮、長庚、國泰等,也接連收到著作權團體去函,指即便是在診間內進行音樂治療使用的音樂,若未付費,一樣觸法。
醫院協會秘書長林佩萩說,部分醫院不滿著作權團體側錄等蒐證行為,「太野蠻了」。受著作權團體委託宣導收費的海山豐公司則回應:「依法行事。」醫療院所被要求支付的費用依坪數計算,但各團體收費標準不同,每坪每年收費二十元至一百元不等。目前醫界的做法病房內的影音服務依舊提供,但公開場合即停播音樂、關掉電視音量。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回應,昨已和醫院協會在高雄合辦首場《著作權法》講座,希望雙方最終能坐下好好談。律師蔡宜廷說,若醫院、診所有觸法之嫌,著作權團體針對疑似觸法情事偷拍、側錄,並不為過。
蔡宜廷舉例,中秋里民大會歌唱比賽公開播放音樂,卻未付費給著作權人,也可能觸法。

 

可能誤觸音樂著作權法行為舉例
室內:
.下載MP3音樂
.收聽盜版音樂
.在部落格上播放音樂
.以喇叭、擴音器播放音樂或廣播節目
戶外:
.公開播放音樂,如帶動唱、體操、跳舞等活動
.公開播放伴唱帶,如歌唱比賽
資料來源:海山豐公司 蔡宜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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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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