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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1 16:18:25 | 人氣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常識】網路報稅未成功 法官抗罰(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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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稅未成功 法官抗罰

信用卡有扣款紀錄 向國稅局討公道

【朱慶文、賴心瑩╱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法官陳晴教三年前用網路申報所得稅後,台北市國稅局因為沒收到申報資料,要他補稅、罰款九萬餘元,陳於是打行政訴訟抗罰。他日前還親自站上法庭,幫自已討公道。

 

史上首例
陳晴教曾擔任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專長領域則在《刑事訴訟法》,他還有個知名的外甥女星座專家薇薇安。針對這件官司,陳晴教表示:「如果我沒有申報上傳,為什麼信用卡會有扣款紀錄呢?」他也強調:「網路報稅還是方便,今年應該還是會使用網路報稅,不過為了小心起見,會請太太到國稅局找工讀生指導操作!」

 

未印憑證自承疏失
陳晴教的情況是稅務官司史上首例,全案發生在二○○五年間,台北市國稅局認為陳晴教當年並未申報九十三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因此除要求陳晴教補稅近七萬元外,還要罰款二萬七千多元。
但陳晴教認為,當年上網申報所得稅時,他坐在兒子旁邊,親眼看兒子幫他申報完成的,因此打行政訴訟抗罰。
日前開庭時,陳晴教站上法庭捍衛自己權益,他表示,雖然自己最後沒列印憑證作為證明,也有疏失,但他的信用卡的扣款紀錄顯示已經繳稅,他最多只是申報動作不確實,和那些故意不申報、短報所得稅的狀況不一樣,國稅局就算要裁罰,也應該有輕重的分別。

 

網路塞車無法上傳
陳晴教質疑,網路申報可能因為頻寬、網路塞車,導致申報資料無法上傳,這在公家機關的電子公文系統常發生,他近年來使用網路報稅都沒有發生問題,「為什麼就是當年發生問題。」
但北市國稅局人員在法庭上則認為,民眾用信用卡方式完成繳稅後,仍須把結算申報書寄到國稅局,或上傳申報資料到稅捐機關的受理網站資料庫,才算結束全部的報稅手續。
陳晴教說:「我的官司輸贏不是重點,重點是希望能透過訴訟,讓國稅局重新檢討《所得稅法》中,罰則不符比例原則的問題。」全案仍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網路報稅 注意事項
偶發狀況:
.資料上傳錯誤,或系統異常導致申報資料遺失
.忽略線上繳費功能,自行到銀行繳費,造成金額有誤
如何預防:
.報稅後至電子報稅系統(http://tax.nat.gov.tw)查詢資料上傳情形
.報稅計息截止日前向稅捐機關查詢,留備份資料至少一年
.線上繳費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蘋果日報-9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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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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