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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縱橫古今《水滸人物圖譜》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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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文化】縱橫古今《水滸人物圖譜》施恩 
 
  2008/7/28 | 作者:吳桃源/文‧ 陳洪綬/圖
 
  施恩外號為何叫「金眼彪」,《水滸》的作者完全沒有說明,而且從第七十一回「梁山排坐次」來看,他是屬於地煞星七十二員中之一,在《水滸》中應為配角,可是由於「武松醉打蔣門神」,助其奪回快活林酒店的經營權,因而成為畫家筆下不得不考慮的出場。可是到底要如何描繪他的「金眼」呢?顯然在單色印刷的年代只能退而求其次,在「彪」字上求新意,這幅頭戴彪皮帽(姑且視之),拉弓射箭的獵戶,就成了施恩的定型裝了。

其實施恩在《水滸》中不僅從未拉弓射箭,而且「自幼從江湖上師父學得些小鎗棒在身」,最多也只能舞鎗弄棒而已。但這等功夫要在孟州市井經營酒店,必須在保鑣角色上下工夫。果然未等武松發配孟州,施恩的快活林酒店已為另一地方勢力張團練的爪牙蔣門神奪取了。吃了悶虧的施恩不僅被打得兩個月起不了床,還無法找張團練(擁有軍系力量)理論。幸好《水滸》作者及時安排打虎英雄武松至此,施恩喜從天將,待以好酒好菜,籠絡武松。一向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武松立即著了道,為其賣命演出一場「醉打蔣門神」的戲。這蔣門神之所以敗在武松拳腳下,非因武藝不如人,乃是掌管酒店後,為「酒色所迷,淘虛了身子」,自然敵不住連吃數十碗酒,功力大增的武松(之前武松打虎亦喝了十八碗酒)。不少《水滸》專家為此特別指出施恩原先經營的酒店實乃龍蛇雜處的黑幫聚集之所,尤其是此酒店還包括賭坊、兌坊(當舖)、妓院,顯然施恩原先雖為牢營的小主管,卻也涉及許多不法營業。而蔣門神一旦接管酒店,其工作內容恐不止於「門神」,大約所有利益輸送都必須經其驗覈,於是逐日「酒色財氣」,身子焉能不敗?

武松輕而易舉地打倒蔣門神之後,施恩的快活林酒店失而復得,儼然又是另一黑社會勢力的復活。如果《水滸》作者只寫到這兒,武松就要長期蹲在孟州牢營幫施恩看管酒店了。還好後來有「血濺鴛鴦樓」慘案發生,武松必須逃亡,因此很快結束這一段叉出來的故事。

施恩與武松於三十回分手後,直到五十七回投奔二龍山的魯智深、楊志和武松,兩人才又相見。理由是:「因武松殺了張都監一家人口,官司著落他家(施恩家)追捉兇身,以此連夜挈家逃走在江湖上。後來父母俱亡,打聽得武松在二龍山,連夜入夥。」也就是說施恩雖獲武松助其奪回酒店,最後亦因武松殺人而無法於孟州立足,這樣的發展模式是《水滸》中兄弟相交一場的範例。當彼此都無法立足於原點時,雙方必須另投他處,或直接上梁山會合。

看《水滸》作者為施恩與武松演繹出的短短三回的故事(從二十八回至三十回),其實可以做為理解《水滸傳》的寫作模式:就像武松先遭家變,為兄復仇後,刺配孟州;在孟州結交施恩,替施恩火併仇家蔣門神,後遭構陷再度鋃鐺入獄;而施恩亦因孤立無援被迫遷徙他鄉,二人後來再度相會,終成梁山賊寇。

這樣的情節讓我們看到朋友相交一場的代價其實是雙輸,而且還殃及無辜(死傷無數)。這與《水滸》強調的核心精神「四海之內皆兄弟也」是背道而馳的。照理說「四海之內皆兄弟也」應是一種「民胞物與」的精神,既為結義兄弟,就應推己及人,若僅為私利而結義,最後雙輸的下場不僅不值得同情,反而更應譴責禍及他人。就像施恩與武松建立起的利害關係,造成血濺鴛鴦樓慘案,不僅失去「民胞物與」的精神,也不符「替天行道」的原則。

施恩與武松的兄弟關係凌駕一切,從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就像社會中的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引爆,路人甲或路人乙只有自求多福了。
 

來源: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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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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