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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3 16:58:01 | 人氣1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常識】〈女人法律專線〉同母異父兄弟爭產 生父房子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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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女人法律專線〉同母異父兄弟爭產 生父房子保不住

提供/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Q:春嬌母親與前夫生了兩個兒子,前夫過世後,改嫁給春嬌父親並生下了春嬌。春嬌父親只有春嬌一個女兒,去年父親過世,春嬌為了讓母親安心,所以在母親的要求下,將父親名下的房子直接登記了母親的名字,春嬌母親也曾多次在親友面前提及「這間厝,以後就是春嬌的。」所以房貸一直是由春嬌繳納。

母親與前夫所生的兩個孩子從未撫養或提供金錢給母親,現在聽說母親繼承了春嬌父親的遺產,就開始假藉各種名目跟母親要錢。

春嬌母親是個不識字、耳根軟又非常重男輕女的70歲傳統婦女,春嬌擔心母親如果往生後,同母異父的哥哥們會來爭取房產。

房子是春嬌父親留下來的,請問他們有權利來爭取嗎?而春嬌又該如何自保呢?

律師詳解:

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因此,雖然房子是春嬌父親所留下來的遺產,但房屋目前是登記在春嬌母親名下,在法律上已是歸春嬌母親單獨所有,因此,在春嬌母親過世後,房子就會成為春嬌母親的遺產,而春嬌母親的三名子女都有平等的繼承權,也就是說,春嬌將只能繼承三分之一。

甚至於,萬一春嬌母親受到兩個兒子的慫恿,在生前就將房子賣掉或贈與給兩個兒子,對春嬌更是極為不利。

春嬌母親雖然曾經多次在口頭上說房子以後要留給春嬌,但是民法規定遺囑必須具備法定的格式才能生效,所以這種口頭上的意思表示並不能發生遺囑的效力,繼承人並沒有遵從的義務,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對春嬌來說,可以說是全無保障。

(婦女朋友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可撥打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提供「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專線服務時間:10:00-12:00;13:00-17:00)

自由時報-97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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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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