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縱橫古今【曆法淵源】太陽、月亮韻律 對人類文化的意義──陽曆、陰曆(4-1)
2009/2/2 | 作者:馬叔禮
大家天天過日子,可是不見得懂陽曆、陰曆跟節氣,但這裡面的道理卻非常的大。過年過節,是我們人類所設立的節日,而其最高原則,是它要配合自然。中國歷史的「歷」,上面是一個「厤」,下面是一個「止」,止就是腳趾,意思是歷史是人的腳步走出來的;曆法的「曆」,上面一個「厤」,下面一個「日」,意思是太陽走過的歷史就叫曆法。地球上所有的人,仰天看,白天有日,夜晚有月與星辰,所以世界上的曆法基本上分為陽曆與陰曆。
陽曆(西曆)
所謂「陽曆」,就是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地球繞太陽轉一圈叫一年,而在這一年當中,太陽直射在地球上有一個軌道,我們稱之為「黃道面」。而這個軌道與農業社會特別密切相關,因為所有動、植物生長都與太陽有關,陽光又可使海洋水面蒸發為雲為雨。太陽直射在地球位置的移動,形成北半球與南半球空氣的互換。海洋白日受熱後,夜晚散熱慢,而陸地白日受熱後,夜晚散熱快,所以形成海與陸的溫差而生風系。如此的環環相扣,陽光、雨水與風系,成為動、植物生長不可或缺的因素。
如「昌」字,由「日」、「曰」合成,萬物的昌盛,是太陽(日)在講話(曰),太陽是為讓萬物變化生長而言說的,所以昌盛跟太陽有關,因為關鍵與發動者是太陽;再如風景的「景」,是「日」「京」會意而來,京是大的意思,故生出風景是太陽最大的貢獻。
古人陽曆用節氣而不用日期,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圈為一年,一年有十二個月,每月有一節一氣,合稱二十四節氣;而我們現在所用的陽曆計法是用日期,日期是來自古羅馬的凱撒大帝,可是它的計算是一塌糊塗,因為用人事干擾了自然。我們來說明為什麼:
地球繞太陽一圈是三百六十五日五時四十八分四十六秒,約三百六十五天又四分之一日不到。除一年十二個月,就有六個大月,六個小月,大月三十一天,小月三十天。起初是單月三十一,雙月三十,總共是三百六十六天。因為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多一點,所以常態一年不能超過三百六十五天,必須要減一天,這一天扣在哪裡呢?就扣在二月,所以二月本來是三十天,就變成了二十九天。
按理說,應扣在第十二月比較好記,但為何偏要扣在二月呢?主要是當時羅馬死刑犯處刑定在二月,因此認為二月不吉祥,便扣去一天。而這又違反了大自然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韻律,秋天有肅殺之氣、萬物凋零之景,中國古代死刑就定在秋天執行,叫秋決;二月是春天,正是萬物滋生的時節,死刑定在此時,頗為不當。
可是凱撒死了以後,他的繼任人奧古斯都又來胡搞。凱撒生日在七月,奧古斯都生日在八月,七月是大月三十一天,八月是小月三十天,也許奧古斯都認為自己的偉大不下於凱撒,怎能比他少一天,於是又把八月改成三十一天(英文的八月August,就是這位老兄的名字)。而這多了的一天又扣在倒楣的二月,二月又從二十九天變成二十八天。可是八月改了之後,問題又來了,因為起初單月一、三、五、七、九、十一是三十一天;二、四、六、八、十、十二雙月是三十天。現在八月是雙月,卻改成三十一天,所以就只好把九月之後的規則倒過來,變成單月是三十天,雙月是三十一天。
於是,如今用的陽曆,二月有二十八天,潤月是二十九天,而大月是三十一天,小月是三十天,月與月的日期,最多可差到三天。可是月亮繞地球一圈明明是二十九日十二時四十四分二點八秒,大約二十九天半多一點。可見陽曆的月,與月亮繞地球一圈為一個月的軌道無關。而此結果,又加上了羅馬皇帝的干擾所致,這個曆法,又混亂,又難記憶。
然而此曆法已行之兩千年了,所有的歷史事件日期,都以此繫年,也無法改了。奧古斯都以一人之私干預自然,讓全世界人類被困擾兩千年,真是罪大莫極!
陰曆(回曆)
日為陽,月為陰,陽曆是地球繞太陽的軌道,陰曆是月亮繞地球的軌道。西洋人自羅馬帝國凱撒以來,是用陽曆,而不用陰曆,故在一個月中最大的差異,可達三天,已如前述;而回教民族,自穆罕默德起,創用陰曆,全年亦分十二個月,單月三十日,雙月二十九日,一年共三百五十四日。比陽曆的一年,少了近十一日,幾乎每三十五年多,就需要相差一年。因此陰曆的元旦,也許會在陽曆三月或十月,由此可知陰曆又與地球繞太陽無關。
來源:人間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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